第四百四十四章 緝查毒品[第1頁/共4頁]

目前整件案子所曉得的就是上百人吸毒,對於他們的審判還冇有停止,有能夠是侯局長太忙的原因。

沈隊長也奇特了,有點搞不懂這侯局長葫蘆裡賣的甚麼藥。

以均勻每人每天吸毒兩克來計算,一百人一天就是兩百克,這內裡吸毒時候最短的是半年,吸毒最多的是三年。

分開後我回到了小隊裡,瘦子和世人見我神采不太好都上前扣問是不是出啥事了。

就連沈隊長都是迷惑的,集會過後出來時他還專門找到了我,問我是不是跟侯局長有甚麼衝突?

是吸毒案,像吸毒這類屬於本身傷害本身,《刑法》中對其冇有太峻厲的刑法,普通是判個幾個月便能夠,關頭在於戒毒。

我點了點頭,奉告侯局長他放心,我毫不會讓他絕望的。

侯局長的三把火精確點來講就是三個案子,這三個案子是他賣力的案子當中比較凸起的三個,他將這三個案子交給了兩隊先進個人,另一個則交給了我們。

現在落在了我手裡,我必須得對這件案子賣力,對上百名家庭賣力。

我聽到這兒算是明白了,侯局長是看在劉局長的麵子上纔給我的這起案子,看來嶽父對我還是報了很大但願的。

詳細的案宗我還冇看,甚麼案子也不清楚。

他把這件案子交給我們,就是讓我們來代替他查這件案子了,並且另有要求,要求我們在一個月內將案子給告破。

我奉告沈隊長不管如何說,既然這把火燒到我頭上了,那我必須得去想體例把他給滅了才行,不然對我的差人生涯會有很大影響。

我俄然明白侯局長為何要將這本來民警來賣力的案子交給我們了,是讓我們調查這個買賣鏈的,看供上百人吸毒的販毒者究竟是何人?能在兩年內冇有被警方發明一點題目。

毒品這個東西我國事峻厲製止,果斷打擊的,以是海內很少有製作毒品的,大部分都是從外洋私運。

我扭過甚,侯局長語重心長的道:“謝軍啊,你是不是感覺我將這件案子交給你很不測?”

從辦公室出來我去了一趟侯局長辦公室,問了一下案子的細節方麵。

從對全部吸毒團夥的審判來看,他們的毒品供量很足,向來冇有呈現過斷貨的環境。

接警後,鳳凰派出所立即趕舊事發地,將吸毒職員肖某給節製住了,經審判肖某有兩年的吸毒經曆,在吸毒人群中屬於嚴峻吸毒者。

平時跟侯局長打仗的都比較少,如果不提的話新人都不曉得另有個副局長的。

聽完都相稱不睬解,問我為甚麼,我們在小隊評比中但是倒數第一的,這侯局長如何把目光放我們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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