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問:"是甚麼?"
這明顯是一個很好的證據,當我說出這點的時候,一向冇有開口的張子昂俄然開口說:"我有幾個疑問。"
因為警局裡是有監控的,但是室內卻麼有,監控隻覆蓋樓道地區,如果有可疑的人從房間裡出來我們不成能看不到,我們曉得這點,凶手也曉得,以是他應當自始至終都冇有出來過,乃至都冇有"出來"過。
我很清楚地記得冇有,因為這家快遞公司的包裹,我就隻收到過馬立陽頭顱的那一次,而後的殘肢就是其他的快遞公司了,這個快遞單上的時候與我收到的阿誰包裹並不符合,這個票據上麵的時候要比我收到的包裹票據上麵的時候早了半個來月。
張子昂用了鑷子將票據一樣的紙片一張張攤開,我們發明東西儲存很完整,並且紙片一共有八張,一小塊一小塊的,像是從同一張上裁剪下來的,並且上麵很大一片地區已經被蠟滲入,這也就是說馬立陽兒子的確服食了蠟丸,二之以是把紙張裁剪成八塊,估計是好做蠟丸吞服,因為一整張紙片做成的蠟丸是冇法吞下去的。
然後樊振問我我收到過這個單號的包裹冇有。
以是現在的題目就是,這本來就是一個寄不到的快遞,也是一個冇法退回的快遞,因為收件人和寄件人都是錯的,遵循快遞行業的端方,寄不到就會打回原處退回,但是找不到退件人呢,東西就會被積存在最開端起發的快遞公司,以是隻需求仰仗單號就能找到快遞在那裡。
以後他就拿著一個小盒子從上麵下了來,這是一個紙盒子,張子昂謹慎冇有當即翻開,而是原封不動地拿了下來,得了樊振的答應以後才謹慎翼翼地翻開,翻開以後之間內裡是一個塑料證據袋封著一些東西,近看以後發明是一些票據一樣的東西,隻是看著怪怪的,像是裝在扣地阿裡的紙張被洗衣機攪過那樣。
這個倒和我們的現場推斷八九不離十,大夫說屍身內部並冇有遭到很激烈的腐蝕,能夠看出這塊血紗布從放出來又拿出來並冇有太長的時候,以是當我們達到那邊的時候,凶手能夠剛分開不久。
cdggggg約莫是因為有彭家開的提示,又約莫是病院那邊很快也出了成果,歸正對馬立陽兒子的屍身重新屍檢的陳述再次出來。這一次的陳述就和法醫給出來的很不一樣,他們說在馬立陽兒子的胃壁和腸壁上發明瞭固結的蠟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