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就是一張快遞單。
這是大夫的說辭,但是我卻感覺大夫的說辭並不全麵,遵循我本身的經向來看,凶手或許冇有分開,當時就在驗屍房裡看著我們,隻是驗屍房冇有能夠藏身的處所,如果他在內裡我們不成能不曉得。
這點我記得很清楚,因為收到馬立陽頭顱以後,我很細心地看過快遞票據,記得上麵的時候。
這個倒和我們的現場推斷八九不離十,大夫說屍身內部並冇有遭到很激烈的腐蝕,能夠看出這塊血紗布從放出來又拿出來並冇有太長的時候,以是當我們達到那邊的時候,凶手能夠剛分開不久。
他說:“第一,蠟丸被馬立陽兒子吞食進胃裡,以後被開水灌出來,蠟丸溶解,紙張受潮,胃和腸道都是密閉空間,固然被開水粉碎了消化服從,但是東西在內裡卻能發酵,除非很快東西就被拿了出來才氣保持完整,那麼這些紙片是甚麼時候被拿出來的?第二,這東西為甚麼會放在通風口處,它的位置很顯眼,我才爬上去就瞥見了,明顯不像是凶手偶然間掉落,並且即便是偶然間掉落,這麼長時候疇昔,他也會再返來找到,但是它就一向在這裡,這是不是凶手用心留給我們的?第三,既然凶手已經拿到東西,並且用證據袋儲存了起來,就是說他已經曉得是甚麼了,那麼這東西現在還能不能找到,還是已經被人拿走,就是一個題目,很明顯,快遞上把統統資訊都寫錯,就是為了不能寄出也不能退回,而但願有人發明這個票據去寄件處所去拿。”
我問:“是甚麼?”
張子昂戴了手套把證據袋翻開,立即一股酸臭味披收回來,有些像嘔吐物的味道,然後樊振說:“我明白凶手為甚麼要到這裡來了。”
張子昂謹慎翼翼地將八張紙張按著挨次組合起來,這個組合到冇甚麼難度,因為上麵的數字和字能夠幫忙組合,整張紙隻要巴掌大一塊,但是讓你底子意想不到的是,這竟然隻是一張快遞單。
又是狗血,這讓我想起有人在爸媽家外拍門的那一回,厥後樊振他們到來發明門口有一灘血,顛末化驗也是狗血,兩個場景俄然重合在一起,必然有著某種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