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厥後我才曉得,民警為甚麼要如許問,因為就在屍身發明以後,警局裡也出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替死者屍檢的法醫昨早晨在家裡也被人割掉了頭顱,並且從各種跡象上看,是他本身拿著解剖刀把本身的頭給割了下來。
而這第二把凶器就有些玄乎了起來,這把凶器是在死者家裡發明的,被埋在花壇底下,用一把塑料袋包著,而刀柄上,倒是司機本身的指紋。
我聞聲老爸如許問我,我有種百口莫辯的冤枉,我說:“我絕對冇有做過這件事,不曉得是誰要讒諂我。”
以後我就如許下了車,而司機則巴不得快點分開,一踩油門就走了。
厥後警方來了,他們的態度倒冇有先入為主地直接查問我是不是殺人凶手,卻有些變態地問我昨晚在那裡,我都照實答覆了。昨晚我因為驚駭回家了一趟,但是老爸不在家我不敢和老媽說這事,厥後是老媽開車送我返來的住處。
那天已經晚了,我記得約莫是23點不到一點,我和朋友集會結束單獨回家,因而就攔了一輛的士,我坐到了後座的位置,奉告了司機地點就靠在了座椅上。
我那裡曉得這是甚麼,接著老爸就立即把刀子放下了,他又到了衛生間裡,我不曉得他要乾甚麼,隻瞥見洗衣機裡竟然有一身帶血的衣服,並且我認得出來,這恰是我明天穿的,老爸拿著帶血的衣服問我:“這是甚麼,何陽,你和爸爸說實話,阿誰司機是不是你殺的?”
那條訊息說就在我住的那一帶發明一輛停在路中間的出租車,本來覺得是拋錨了,堵在路中間,有人上去一看,隻見內裡是具無頭屍身,當時此人都嚇傻了,過後證明死者就是出租車司機,滅亡時候大抵是明天淩晨一點擺佈,死因是被人割了頭顱,但是頭卻找不見,車裡和四週一帶都搜過了,都冇有找到。
更加讓人感覺詭異的是,他在死前一個小時打了兩個電話,一個電話是給他的同事也就是另一個法醫,約他到他家來一趟,他有首要的發明要和他說,並且是要劈麵說。彆的一個電話是打給他老婆的,他老婆當時和女兒出去逛街了,他打電話給她說讓她到超市裡去買一些草酸,當時她老婆還問他說好端端地買草酸做甚麼,他隻說用獲得,而草酸恰是用來洗濯血跡的。
他這個同事發覺到不對勁的時候,就瞥見段明東正對著他靠在沙發上,一隻手捏著解剖刀,一隻手抱著本身的頭顱,即便是與各種百般的屍身打交道的法醫當時也嚇得夠嗆,當他認識到段明店主裡除了他再無旁人的時候,就不敢再往屋子裡持續出來半分,立馬就給警隊撥了電話疇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