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掌櫃的聽完便轉過甚,翻開百子櫃右下角的一個小抽屜,用銅勺從內裡挖了幾勺紅色的粉末,放在一張黃紙上包好。“喏,把這個拿歸去,灑在老鼠常出冇的處所,包管出不了三日,就斬草除根,全窩死光。不過,這藥有劇毒,你可要記著,千萬彆讓孩子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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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煜眉間的紋路還是冇有散開,他在兩隻碗中斟滿了酒,陪著金琛一起喝下,這才抬高聲音說道,“哥,你死得這段日子,到底產生了甚麼,你可曾記得?”
金煜眼裡的光暗淡下來,他看著碟子裡的那塊豆腐,把它夾了個粉身碎骨,這才躊躇著說道,“哥,你......真的不怕嗎?”
“家裡有老鼠,要用甚麼?”金煜吭哧吭哧地問出一句話。
金琛刻薄地衝弟弟笑,一邊快速地把碗送到嘴邊,將內裡的酒一口乾掉,砸吧了幾下嘴,微微皺起鼻翼,讚美道,“好酒,就是我好久未喝過酒了,如許一碗下去,肚子裡火辣辣的。”
金煜忙夾了一筷子菜送到他麵前的小碟中,“大哥剛返來幾天,再適應段日子就好了,到時候,還是喝遍村裡無敵手的豪傑。”
金琛朝灶房裡的秀秀看了一眼,撓頭嘿嘿一笑,“我有啥子好擔憂的,三年了,你嫂子對我還是如當初普通,我呀,滿足了,就想這麼陪著她,好好過兒。”
吃了晚餐,金煜便出了門,他走得很急,有幾次,乃至被凹凸不平的土路絆掉了鞋子,不得不在黑暗裡摸瞎尋覓半晌,纔將鞋子找到重新穿上。
送走了一撥又一撥看熱烈的鄰居後,金琛終究能得空坐下來吃頓飯了。秀秀和金家老兩口都在灶房裡忙活,金煜拿了一罈好酒,在中間坐下,給金琛和本身各斟了滿滿一大碗。
“小子,幾年不見,你也長大了,連酒都能喝了。想當年,你纔到我肩膀,用筷子蘸點酒餵你你都能睡一下午。”
金煜拿起阿誰黃紙包悄悄晃了幾下,紙包裡的東西收回“沙沙”的響聲,讓他的心跳都加快了。
金煜難堪笑笑,“大哥,你說那裡話,我就是感覺本身更合適在家裡待著,將來當個教書先生,找個像嫂子一樣賢惠的老婆,平平平淡過一輩子。我冇有多弘願向,粗衣糲食也能姑息,你啊,就不要為我操心了,還是多擔憂擔憂本身吧。”
見金煜冇吭氣,他便又接著說道,“家裡誰病了?有甚麼症狀?可有郎中開的方劑嗎?”
金煜連連擺手,“大哥,您就彆諷刺我了,我呀,也就在我們村莊裡還算拿得脫手,內裡人才濟濟,我算是哪根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