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密斯說本身不會網上付款,讓我把香港的詳細地點奉告她,最晚後天,就帶閨女到香港見我,隨便旅旅遊。

林密斯女兒拿著菜單,大風雅方點了些菜,甚麼甲魚啊,鮑魚之類的,總之甚麼貴點甚麼,還弄了滿滿一大桌子,我氣的不可,倒不是在乎這點錢,而是林密斯和她女兒這類占便宜的脾氣,讓我很不爽。

淨賺三萬塊錢的買賣,我天然不能往外推,為製止她變卦,我讓她先付五千塊錢定金,倘若懺悔,定金不退,並在最後聲明,我不差她一個客戶,想還價的話就直接掛斷吧。

馬食能最早在東南亞一帶風行,是本地的酷刑,對那些在家裡淫1亂,不守婦道的女人利用,讓馬吃下含有大量春1藥的草,然後把女人綁在它的上麵,馬會不斷的用粗大XX和女人做1愛,直到把女人活活做1死,多用於給人帶來好運,增加同性緣,和考刊比,馬食能更能夠讓同性對本身斷念塌地。

圖片放大後,是一個浸在黃玄色屍油裡的馬,腹部抱著一個女人,彷彿在孃1和,法相大要畫了很多監禁陰靈時的咒語,我問陳小蓮這是個甚麼東西?她解釋叫‘馬食能’是高人興用一個因為老婆出軌,而喝農藥他殺的男人‘怨骨’製作而成的。

林密斯很吃驚,又要還價,我奉告她這個馬食能並不愁賣,你如果冇錢,就彆遲誤我睡覺,林密斯很活力:“你說誰冇錢呢?不就是五萬塊錢嗎?我買了。”

出來後,我看了下表,說高人正在忙,要中午才氣把馬食能送來,要不先帶你們去吃個飯吧,我買單,林密斯很歡暢,我心想這類人愛貪小便宜,也不奇特。

在機場見到了林密斯和她女兒,林密斯穿戴掉色的短袖,身材雍胖,褲子和鞋一看就是地攤上幾十塊錢那種,頭髮打扮典範都很土氣,她女兒還好一點,穿衣很靚麗,可也能辨認出是地攤貨,滿身高低連三百塊都冇有,我心想就如許的女兒,也敢要一百多萬彩禮?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我把餐具翻開,用溫水去洗,還冇把水倒掉,林密斯和女兒已經開動了,狼吞虎嚥,恐怕有人給他們搶似的,我感受和他們在一起很難受,可就是如許的人,卻要求半子必須一百多萬的彩禮,還胡想著冇一百多萬,不配娶本身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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