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沫的幾個閨蜜,刹時啞口無言。

幾個閨蜜,為了找台階下,持續進犯淩宇。

“這是水沉香?”淺騰震驚。

“這手串,對我來講很首要,送給你,戴著它,就像我每天都伴隨在你身邊。”淩宇把它塞入了淺沫的手裡。

現在送給淺沫作為生日禮品,再合適不過。

“就是,人家淩大師是多麼人物,如何會做盜竊之事,隻要人家情願,富可敵國不是冇有能夠。”立即又有土豪說道。

但是淺沫的那些閨蜜,神采發燙,恨不得找個空中的裂縫鑽下去。

分歧咬定,淩宇就是偷的。

淩宇把手腕上,戴著的阿誰沉香手串,緩緩解了下來。

這手串淺沫發明淩宇一向戴在他手上,向來冇有摘下來過,對他來講,意義不凡,可冇想到他卻送給了本身。

她們分歧以為,淩宇穿戴淺顯,本來就是個土包子,那手串天然也是地攤貨,真是寒酸死了。

“我有冇有沉香,和你們有個毛乾係啊?你們不就是眼紅我送的禮品比你們的好,比你們的貴重嗎?”淩宇白了這些閨蜜一眼,看來有需求讓淺沫和她們斷交,這些閨蜜,不要也罷。

“成老過獎了,這隻是一件小禮品罷了,不值一提,不過我需求改正的是,這手串,最早由一名老傳授,估價五十萬,不過顛末我融會了符文,法陣,防備體係,這代價,就算有人出價三百萬,我也不賣。”淩宇說道。

淺沫愣了愣,內心卻非常打動。

她們剛纔還在嘲笑淩宇的手串是地攤貨,是窮鬼,隨隨便便就送三百萬的禮品,這可不是窮鬼,不是土包子送得起的。

隻是淩宇一個土包子,為何有如此貴的手串?

實際上這些閨蜜,淺沫和她們乾係不是很好,乾係好的時候,那是她們還冇出國的時候。

這合作火伴叫成古田,大部分的人都熟諳他,隻因他太著名了。

“是的,在水底下,估計也被埋藏了幾千年,才被髮掘出來製形成手串的,這手串做工邃密,儘是包漿,看來製造的人,也是位大師啊,這代價,遠遠超越了百萬。”成古田在有生之年,能看一眼如許級彆的沉香,無憾了。

他的這碗軟飯,吃得真夠大!

這手串,在她的手上繞了三圈,代表著三生三世都要把對方栓著。

不過仍然有一個閨蜜質疑:“淩宇,你的手串是不是偷的,你如何能夠有絕品沉香這類東西?”

“淩先生如此首要的手串,說送就送了,寵辱不驚,足以證明淺蜜斯在你內心的位置,老朽佩服。”成古田看著淩宇,微微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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