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曦的骨子裡還是有點血性的,起碼在實施他本身設定打算的時候,冇有像鬣狗給巴克暗裡嘀咕的那樣,會乘機一小我駕車逃竄,鹵素大燈的車頭方纔衝上沙丘坡頂,立即就招來啪啪幾聲槍響,固然間隔很遠,但是那種在茫茫黑暗中變成四周射擊目標的龐大心機壓力,冇經曆過的人是冇法表述的。
步槍槍口焰在夜晚亮得就像炊火!
就是雙手摁住了步槍,用力把本身埋頭在散兵坑裡,雙腳叉開,不顧統統的啊……拖長聲音大呼!
而壞動靜就是這輛車明顯就是四周統統槍手的燈塔!
好動靜是比來在一兩百米範圍內的三名搜尋者已經被巴克和鬣狗乾掉了,ak步槍眾所周知的超越三百米就冇有準頭可言,被切確射中的能夠性非常低;
那如何能夠?
當跑動的人體已經進入到百米擺佈,伍曦感覺本身胸口都彷彿在碎大石一樣怦怦心臟直撞,鬣狗短促:“開仗!”
鬣狗還是冷言冷語:“你走得再慢點的話,待會兒你還冇到目標地,仇敵就把你包抄了。”
鬣狗如同雕塑一樣沉著:“來了……”伸手指指上麵:“2點方位一百七十米有具屍身,你去把那槍和彈藥撿上來。”
伍曦才俄然覺醒:“哦對!老巴不在上麵的……”抱著步槍就在沙丘頂部橫著轉動幾下,就恰好掉進巴克挖的散兵坑裡,行動不敏捷,乃至另有狗熊掰包穀的笨拙,但戰術行動的意義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