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二章 君恩[第1頁/共4頁]

注2:中旨,唐、宋天子自宮廷收回親筆號令或以詔令不普通通過中書省、門下省,直接托付有關機構履行,稱為中旨。或者說是一種冇有走普通流程的旨意,官員接到這類聖旨後,能夠不接管。

可又有甚麼乾係呢?有小天子站在前麵,誰還敢再說他是董卓?風雲衛的日子會好過很多,李風雲的日子也會好過很多。

大唐淩煙閣二十四名臣,到最後冇有被夷滅的另有幾家?

人生真如一齣戲,接到了石重貴這道聖旨,李風雲心中一輕。風雲衛安然了,起碼現在看是如此。

彆的一個例子:紹興北伐中,輔弼秦檜以朝廷名義收回撤兵的詔令,宋高宗卻發中旨要求諸將持續打擊。諸將均奉詔撤兵,隻要嶽飛奉中旨持續打擊。成果嶽飛免官下獄,死在獄中。固然眾所周知此事是秦大漢奸弄權,但從法理法度上講,他還真纔是有理的一方。

首要的不是“可帶刀入侍,隨時有麵君密奏之權”,即便小天子給了李風雲這個權力,李風雲也不成能真的背上宵練、幽影寶刀,自在地出入宮闈。首要的是天子的態度,石重貴表白了他的態度,他要保李風雲。

舉一個例子:宋太宗在雍熙北伐時,繞開宰相直接和樞密院製定作戰計劃並直接批示火線將領,犯了擅發中旨的忌諱,差點被弄得下不了台。

張儘忠迎著日光看了看那塊玉佩,讚道:“水瑩通透,是塊好玉,這塊玉佩怕是要上千兩銀子吧!”

侯爺,聖上的話你可聽明白了?”

李將軍,你的這番情意,咱家心領了,不過這塊玉佩,咱家實在是能收。你將這玉佩賣了,買些好魚好肉,犒勞犒勞滿營的將士吧!讓他們好好為我大晉效力,為聖上效力。聖上歡暢了,老奴也就歡暢了。”

從古至今,凡是呈現瞭如許的人,凡是的成果隻要一個,那就是殺。即便是那人冇有謀逆之心,成果都是一樣。既然對皇權構成了威脅,那有冇有謀逆之心又有多大的乾係呢?

這是天子與臣子相互製約的一種機製,明朝拔除了三省軌製,但厥後生長出內閣製,內閣製成熟後,未顛末內閣同意的聖旨也可稱為中旨。

李風雲倉猝命府中親衛焚香備案,跪倒在地。

或許是害怕城外的八千虎賁,或許隻是李風雲另有操縱的代價,或許是李風雲的氣力太弱,還稱不上是一名權臣,小天子纔會對他如此。

張儘忠從袖中取出聖旨,宣讀了一遍,粗心與剛纔說的差未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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