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碗豬血湯的錢,對他來講又算不了甚麼。
葉一諾皺眉:“我還聽桂鳳提起過,有一幫羽士曾經來因秉寺,要請走幾個古曼童?”
“起首,是給警方的經偵帶來了很大的費事,死者的支屬見不到屍身,冇法肯定是否滅亡,天然就會耽誤調查時候。其次,即便抓到了凶手,想找出最直觀且最好科罪的證據,需求破鈔大量的時候,這就即是平白無端多給了凶手一個空檔。”
葉一諾略微停頓了一下,眼神陰沉了下來,“說了這麼多,就是想奉告你們,阿誰殺掉桂鳳的凶手,十有八九是屠宰場的人。我為甚麼這麼說?進停屍間認屍身的時候,我察看了一下十六個斷裂處的橫截麵,然後在腦海裡摹擬了一下,假定分屍的人是我,我會如何做。”
“把一個有難度的事,做一百遍,一千遍,乃至一萬遍,它還能叫難麼?”
葉一諾對他們說了這句話,然後就一小我走進了屠宰場的豆割車間。
葉一諾獵奇問了一句,這個工廠的麵積應當不小吧?
柏頭考慮了幾秒,點頭道:“這個我也不太清楚,畢竟萬象是個尊佛的地區,這玩意在我們這職位比較重,我籌算等抓到凶手以後,就把它送到因秉寺供起來。”
“如果一小我花十年來做同一件事,那這件事對於這小我來講,根基上就和用飯冇甚麼兩樣了。”
葉一諾俄然問:“對了。為甚麼行李箱裡會多出一個古曼童?”
“如果措置不當,留下的證據一樣能夠加快破案的進度。”
葉一諾冇再說話,而是走到一處建立在街道拐角處的涼亭,瞭望著那垂垂沉入山中的太陽,眼神帶著思考。
“大部分凶手,錯就錯在過分自傲,且知識麵不敷廣,誤覺得警方窺伺的手腕就那麼點,纔會透露馬腳。”
葉一諾道:“的確冇甚麼獵奇特的,但我向來以為,偶合之以是被稱為偶合,因為它本身就是一種偶合。”
葉一諾十指交叉,撫摩著麵孔,眼神沉著。
“我再給你們講一個分屍的案例,這個案例的配角是一個木工,專門給人打造傢俱的木工,他很喜好用錘子,在殺死被害者以後,他做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先是花了六個小時,把屍身扔進鍋裡煮熟,然後再用錘子一下一下把屍身裡的骨骼全數錘成了粉末,然後再混進洗衣粉裡。這類燒燬屍身的做法有冇有效?有,並且感化很大。”
說著,他比劃了幾個行動,“我感覺最好的措置體例,就是先割開脖子放血,跟平常殺雞殺鴨的做法一樣,如許在措置其他部位的時候,就不會產生費事了。然後,我會先從最費事的處所開端分屍比如手和腳的連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