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萬三就是瘟神,誰見誰躲。

“那可糟了,金萬三就一個兒子,拿在手上怕碎了,含在嘴裡怕化了,誰敢打殘他的兒子,他絕對不會善罷甘休。”

“老方家可要遭殃了。”

方母氣道,“姐姐,你說甚麼呢,你這麼說考慮過詩詩的幸運嗎?詩詩不是物品,我不能為了錢把我的女兒推入火坑。”

就在婚禮即將開端的時候,又一輛豪車飛奔了過來,玄色加長版的奔馳,代價在兩百萬開外!

趙春梅看了劉小倩一眼,翻了翻白眼,“哼,就是一個村姑,連我兒媳婦半點都比不上。”

金萬三眼角一閃,暴露一陣寒光,“這麼說,你是不承諾我了?”

“疇前都是一個村的,你們就算跑到城裡去,根也在這裡,祖墳也在這裡,裝甚麼大尾巴狼啊!”

林清閒的話讓方詩詩心安,她在林清閒身上感遭到一股極大的安然感。

她的語氣非常刻薄,陰陽怪氣的,聽起來非常刺耳,特彆是最後一句話,聽起來總有一些瞧不起人的意義。

“哥哥!”方詩詩驚駭的拉住林清閒的衣角,尋求幫忙。

鄉親們再次白眼。

“他如何來了。”方父感到不好,林清閒廢了他的兒子,他早不來晚不來,恰好這個時候來,必然是來拆台的。

“哼,本身過本身的日子,你有錢了不起呀,跟我有半毛錢乾係嗎?老子又不管你乞貸,看不起誰呀?”

阿誰位置本應當是方龍父母坐的位置。

太豪了吧!

他語氣冰冷,方父感到不好,硬著頭皮道,“現在是法製社會,彼蒼白日,眾目睽睽之下,我就算不承諾你,你敢對我如何樣,你覺得法律是安排嗎?”“哼!”金萬三冷喝一聲,“法律,法律隻對淺顯人有效,我不是淺顯人,既然你們敬酒不吃吃罰酒,那就彆怪我不客氣了,明天我就要讓你們曉得,在你們麵前,我就是法,我就是天!”

他的身後,跟著七個黑衣保鑣,各個非常結實,腰間彆著近半米長的弧形砍刀,殺氣騰騰,令鄉親們頭皮發麻。

林躍非常隨便的來到方龍的麵前,拿出一大遝錢,全都是百元大鈔,一萬元整。

他揮了揮手,身後一個保鑣拿出一個塑料袋,把內裡的錢倒了出來,足足十萬。

一向未說話的林海開口,“金萬三是縣裡首富,金童但是金龜婿,你女兒跟著他,一輩子吃喝不愁,多好的一門婚事。”趙春梅道,“快承諾啊,光是這盒珠寶,你一輩子都賺不到,這隻是定金,結婚那天,金老闆必然有大禮相送,這對於你們方家來講,但是一個天大的幸事,你們窮一輩子了,人活一輩子了,不能一向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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