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首的軍官又問道:“那江水源同窗曉得你那一腳的結果是甚麼嗎?”
本來案件就不龐大,再加上江水源屬於理直氣壯的那一方,以是很快就把事情來龍去脈調查結束。為首的軍官此時俄然問道:“按照我們調查,江水源同窗曾在本年蒲月間俄然昏倒達九天之久,被送至臨江府立第一病院醫治。不知此事是否失實?”
“教官應當冒犯的是用心傷害罪吧?”江水源問道。遵循法律規定,隻如果用心傷害罪,起碼也得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束。像黑臉連長如許無辜把江水源打至昏倒,如何著也得去監獄裡待一兩年吧?以是軍法處的兩名軍官都麵色一變。
很快江友直和陳芳儀從內裡逛了返來,老媽進屋就問道:“兒子,你們班主任剛纔和你說了甚麼?”
“在那種環境下,你完整能夠大聲呼救,也能夠踢到其他處所,為甚麼非要踢在阿誰部位?”第二個賣力記錄的軍官肝火沖沖地問道。
“是我踢的!”在本身父母麵前,江水源感覺冇有甚麼可坦白的,“可我那是合法防衛。如果不踢那一腳,誰曉得他還會打多久!”
“至於踢其他處所就更是無稽之談!那樣隻會招致兩種結果:1、名正言順地被冠以毆打教官的罪名;2、合情公道地蒙受更慘烈的毆打。最後連現在這點不幸的公理都見不到!而踢出這一腳後,本身的性命被挽救、教官的暴行被禁止、黌舍的校長來看望、在場的教員來報歉,就連你們軍法處的事情職員也屈尊屈駕前來調查,莫非那一腳不是最得當的挑選?”
“就如許?”為首的軍官皺著眉頭問道。
江水源持續說道:“其次,我對那一腳的結果表示遺憾。我當時隻是想儘能夠禁止教官的暴行,並冇有想到會給教官形成身材上的傷害。不過事情既然已經產生,那隻能表示遺憾!”
兩個小人在江水源的腦袋裡你來我往,吵得不亦樂乎,江水源一時半會兒倒拿不定主張該如何措置此事。他乾脆把這個題目臨時擱置在一邊,用心揣摩練習起太極拳來。
江水源很誠懇地答覆道:“曉得,明天我們班主任跟我說過。”
那名賣力記錄的軍官頓時語塞。
第一個小人有些不屑:“尊師重道有效麼?之前你也不是不尊師重道,成果又如何?一個教官對你狠下敵手,其他教官和教員袖手旁觀,現在另有人不知改過,厚著臉皮來講情告饒,如許的人值得尊敬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