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氏思考了半晌,沉聲道:“我與阿瑾也算瞭解一場。這幾個月也常常路過你們的凝脂攤子,曉得你們做買賣講誠信,從冇甚麼彎彎繞。鋪子要真給了你們,我也放心。倘若你們真決意租下來,月賃一兩銀子,你們感覺如何?”
“……哥……”
說完,金三順分開了李家。
金三順已然完整絕望,他送來的東西,李曉香都找到了退歸去的藉口。
金三順肩頭一抖,他就挺喜好吃火腿之類的醃肉。被李曉香這麼一說,他驀地心慌了起來。
聽張氏這麼一說,李曉香內心嚴峻了起來。這架式,像是要貶價。隻怕張氏一開口,就在李曉香與江嬸的接受範圍以外。
金三順這話說得實在太打臉了。甚麼叫做“吃上一年”啊!
“另有這煙燻火腿,但是表叔花了大代價托了陸家的馬掌事從蘭亭郡帶來的!你好好嚐嚐!嫂子啊,煙燻火腿每次隻要切下一小片,配上雲耳白筍一起炒,香的不得了!連鹽都無需放了!這一個火腿你們能吃上一年!”
“爹,不管如何,我都不要嫁去金家。我甘願向你和娘一樣——願得一心人,白首不相離!”
“金錶叔莫要曲解。曉香作為長輩,又在都城中的十方藥坊中修習,卻未曾登門拜見過表叔,是曉香的不是。當是表叔不對勁曉香,曉香如何會不對勁表叔呢?”
金三順方纔那番話是極有壓服力的。
李明義抬起眼看向本身的女兒。他曉得本身在女兒眼中是個陳腐無趣之人,卻不想在女兒眼中看到了一絲讚美之意。
江嬸也擔憂了起來。在都城中賣了這麼久的凝脂,她也明白要將凝脂買賣做大,就必須得有個鋪頭。不然在客人們眼中,她們將永久是不入流的小商販。賣得東西再好用,畢竟不被當回事兒。這些日子,江嬸也在天橋下販子交來回回走了很多遍,乃至其他的集市也去轉悠過。看來看去,最合適的仍舊是這一小片處所。行過路過的小老百姓多。他們買不起香粉街裡的香脂香膏,李曉香的凝脂固然不是他們餬口中必須的,但倒是承擔得起的。如果有個鋪頭,就能接下比以往更多的買賣。
屋子溫馨得讓人喘不過氣兒來。
我說金錶叔,你肯定你是賣米的不是賣金條的?
李明義刹時怔然,隨即笑了起來。
“若不是你江嬸說我和我家閨女用的凝脂都是你做的,我還真一點都不信!丫頭,你多大了?”張氏的笑容非常開朗,李曉香頓生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