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戲路不對[第1頁/共5頁]

那二十來人一個個鼻青臉腫,跪在地上大聲號哭著,不住叩首喊饒命。

“私刑逼供但是犯了大明律的。”

梅良:“典史謬讚,俺當不起,還請持續說下去。”

“最好笑的是,這綁架案產生在大半天,其手腕極其好笑老練,底子就是個小孩子在搞鬼。估計就是個小孩子跑出來玩,可手頭錢又不敷,這才做了這件胡塗事。還是那句話,大官人不是熊孩子,不曉得熊孩子的心機。”

“啊!”

又破了一案,高文心中對勁。

聽高文這裡一說,梅良當即明白過來,頓時佩服得五體投地,又是長長一揖:“某佩服了,俺這輩子隻服兩人,一個是黃主薄,彆的一人就是高典史。高文兄弟,冇啥說的,改天請你喝酒。今後如有事,隻需叮嚀就是。”

高文:“這案我之以是看出馬腳,那是因為那張字條。起首五十兩銀子的贖金實在太低,的確就是搞笑。堂堂梅大官人的愛子隻值五十兩,若我是歹人,起碼要五百兩乃至更多。五十兩,已經形同兒戲了。”這就好象是後代你綁架了李家成的兒子,卻問他要四萬塊錢,這不是欺侮人嗎?

一個崑曲名角,當真是如後代的影視明星普通。

那是在兩年前,一個鄰居過來串門誇耀新買的玉鐲,說花了多少多少錢,又摘下來讓母親摸摸。

正說著話,俄然一個衙役從內裡跑出來,惶恐地叫道:“高典史,梅大官人,冇找著人。二少爺……二少爺冇在這裡。”

我們這些做後代的所謂的孝道,不就是要讓白叟家高興嗎?

想來也不成能,人丁失落案和綁架案的性子分歧。綁票是惡性刑事案件,人丁失落這類事情在明朝人看來僅僅是民事膠葛。梅二少爺有能夠跑甚麼處所花天酒地去了,又有能夠跟伶人私奔,歸正那小子在內裡玩上一陣子,膩煩了,想到家裡的好就會歸去。

高文哈哈笑著將他扶起:“梅大官人,兒子窮養女兒富養本來是對的,可小孩子嘛,零費錢還是要給一些的。”

見自家仆人雷霆大怒,四個仆人的拳腳更加鏗鏘有力。不半晌,就將快意班連班頭帶伶人在內二十餘人都趕到空位上來。

梅良紅著眼睛吼道:“你審不審,不審是吧,那我本身脫手。”

高文也怒了,正要發作,中間一個衙役偷偷地扯了扯他的袖子,表示他忍耐。

就道:“梅良,這用刑但是要知縣大老爺命令才行。”

老闆:“鐲子是隻要一隻,可你家中不是有兩小我嗎?幫襯著給老孃買金飾,卻蕭瑟了屋裡人,倒是不美。古往今來,這婆婆和媳婦之間的乾係可不好調和。你顧著親孃吧,媳婦不樂意;儘顧著媳婦兒吧,老孃又罵你有了媳婦忘了娘。你夾在中間,日子可就難過了。”此人好象也因為婆媳乾係冇有措置好,滿麵都是憂?:“高小官人,我是個過來人。本日這事你是有些欠考慮,這一碗水可得端平啊。給老孃買了鐲子,媳婦那兒也得買一件歸去安撫纔是。”說著就從櫃檯上麵取出一物塞到高文手頭:“這個玉戒指乃是我鎮店之寶,都是街坊鄰居了,每天見麵,就給你打個八折,給八兩銀子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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