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第三個回合[第2頁/共3頁]

大學畢業後,嚴淩先出國了一年半,回到北京後,在父親的公司擔負了行政總監。父親非常操心她的婚事,她卻不想早早步入婚姻,想先在奇蹟上有所建立。

以是,相對來講張弘願對嚴淩的幫忙遠小於嚴淩對張弘願的支出。

嚴淩瞭解父親的解纜點,父親本來是當局官員,厥後辭職下海,創建了公司。固然說公司的範圍不大,產值也不高,但父親多年的運營最大的財產就是人脈。

綜合以上,張弘願是最好挑選。

恰好如此入不了她眼的張弘願,竟然還喜好上了她,開端了對她的尋求。她一口回絕,還慎重其事地奉告張弘願她和他完整冇有能夠,讓張弘願斷了念想。

“前提是,遵紀守法,不傷害彆人的好處。”

嚴淩覺得她能夠改革好張弘願,但跟著時候的推移她越來越絕望——江山易改、賦性難移,張弘願是不壞,但骨子裡的笨拙是與生俱來的基因,冇有體例竄改過來。

李繼業立即擺出了洗耳恭聽的姿勢,以表示迴應嚴淩開釋的美意。

……嚴淩和張弘願是高中同窗,高中畢業後,張弘願考上了北京一所淺顯的大學,嚴淩卻去了上海,考上了上海一所海內排名前四的名牌大學。

然後她就又碰到了張弘願。

“因為我和張弘願捆綁在一起,是一種互惠形式。並且,我對他的幫忙,弘遠於他對我帶來的晉升。”嚴淩很當真的神采,“我和他的乾係有些龐大,也從未對外人講過,明天,為了表達我的誠意,以及讓李哥看到我的至心,我第一次在外人麵前提及我和他的故事。”

……嚴淩一攏頭髮,輕描淡寫地一笑:“人生都有走彎路的時候,及時覺悟,及時止損,就能回到精確的人生門路上來。”

嚴淩顛末一番沉思熟慮,終究同意了父親和林海中的建議。因為林海中也承諾,今後如果她和張弘願結婚了,生長強大後的萬鈞會由嚴淩掌控。林海中也不放心張弘願,如果把公司交由張弘願運營,遲早會開張。

嚴淩母親歸天多年,父親一向冇有另娶,就但願她早日結婚。父親對她的擇偶前提立下了三個標準,第一,必須門當戶對。第二,必必要有一個孩子並且是男孩姓嚴。第三,男方必須不能強勢,且知根知底。

父親和林海中是多年至好,林海中力邀嚴淩加盟萬鈞,並許以副總的高位。嚴淩開端時還躊躇,感覺她能夠勝任不了萬鈞副總的事情,厥後經不住林海中的再三勸說,勉強上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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