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軒眉頭緊皺,想了想,就讓彪哥給鐘經理打電話,問問他這到底是如何回事。
“條約上冇說不能趕人吧?你們如果有定見,能夠去法院或者工商局告我。”宋經理淡淡地說道。
“一斤豬肉竟然敢賣上百塊錢,的確膽小包天,我叫人統計過了,這段時候,你起碼坑了七八十萬,夠你把牢底坐穿的了!”剛纔他接到電話,有一個大人物讓他把淨水個人趕走,並且承諾事成以後能夠扶他一把,彆的還稀有十萬的好處費。
“宋經理好大的官威,說趕人就趕人,條約也能夠隨便撕毀,莫非在你眼裡,我們這些商家就冇有一點人權嗎?”林軒冷冷地說道。
“你彆不識汲引,我是懶得對於你,纔會這麼等閒地讓你走,要不然非給你一點經驗不成!”
放在之前,他天然不敢這麼頂撞,更不敢做這類事,但現在環境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