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這時,金蜜斯才驚魂甫定,心有感到地說道:“難怪明天早上趙叔叔說,隻要跟著你方公子,不管去那邊,他都一百個放心,看來這話不假啊!”
方磊問道:“你們是在阿誰山頭落草為寇?”
“山上有多少個賊寇?”
金蜜斯自從熟諳方公子後,未曾和他用過膳,於情於理,她都不能推讓,何況兩人還是知音呢?她利落地承諾道:“多謝叔叔!那就打攪了!”
方磊鼓勵道:“冬梅!我們乾一杯時,你就小啜一口,漸漸也就學會了,今後我們在桃花鎮做買賣,必然要和本地富商相同,金蜜斯和趙蜜斯隨父親插手酒會時,你也要隨我一起列席,人家敬酒你不飲,豈不失禮人?”
方磊回身望著瘦猴子,咬牙切齒地說道:“二流子,你不但想劫財,還想劫色,比賊三當家還可愛,你是本身了斷,還是要我脫手?”
此中一個瘦高個子說道:“是在離這不遠的瘦狗嶺!”
趙蜜斯也勸道:“咱倆不是在酒會上飲過嗎?都不要客氣了,就陪方公子飲兩杯!”
待大師落座後,趙老闆說道:“這是家宴,大師都不要客氣,想食飯的食飯,想喝酒的喝酒,隨便一些!”
金蜜斯偷偷地瞥了一眼方磊,推讓道:“等下還要歸去呢?飲醉了不好!”
“那你們才十幾個賊人,就敢去打家劫舍?”
“偏僻山區的人,那邊見過甚麼世麵?象賊三當家剛纔那樣,舉起那把亮閃閃的鬼頭刀一抖,他們就已被嚇得麵無人色,滿身象篩糠一樣,瑟瑟縮縮的站立不穩了,家中的財物,還不是想怎搬就怎搬?”
丫環小青忙取來酒杯,倒滿了酒,趙老闆帶頭,四小我乾了一杯,冬梅自從前次在望江大酒樓喝酒時嗆過後,直到現在,還是心不足悸,不敢用手去碰那酒杯,怕又在世人麵前出醜。
晚餐時,餐桌上的菜肴非常豐厚,並不比望江大酒樓的差,南邊人對飲食非常正視,所謂“吃穿住行”,吃被排在首位,可見人對吃的鐘愛程度了。
冬梅真的能象她們一樣,出入酒會時,千杯不醉嗎?
方磊說道:“金蜜斯!我們初度在一起用膳,飲些酒水如何?”
其他的賊人瞥見景象,早已嚇破了膽,紛繁跪倒地上,告饒道:“少俠饒命,我們也是一時胡塗,妄圖財帛,而上了賊船,落草為寇,這刀頭上舔血的日子,也不好過,整日裡提心吊膽的,隻要少俠能放我們一條活路,我們必然不再為非作歹,歸去種田,與家人團聚,永不再出來禍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