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黃金失竊案〈二更〉[第1頁/共3頁]

“俗話說,人過留影,雁過留聲,按照他們在現場留下來的陳跡,也能破案!”方磊安撫道。

“本來如此,小輩還覺得鹽場離這不遠呢?也是,如果十天八天就能運到,他們還用得著擄掠嗎?”

“這就對了,但阿誰被派來的保鑣,亦死在庫房中,右手食指和拇指沾有血染,證明那兩個保鑣確是他所殺,但他也被朋友從背後使出‘硃砂掌’拍死在庫房中,這又是個麼啟事?”馮捕頭倒是百思不得其解。

就在這時,金鼎錢莊總管倉促忙忙排闥出去,神采暗淡,氣喘籲籲地說道:“方公子,大事不好了,金鼎錢莊被盜賊撬開庫房門,竊走了一萬兩黃金,馮捕頭正在那邊勘察現場呢?”

瞿知縣說道:“趕上如許的事,老夫豈能袖手旁觀?”

金老闆一聽,嚇傻了,倉猝問道:“斷了線索,是不是就意味著冇法將案破了?黃金也設法追得返來了?”

知縣鬆了一口氣,說道:“這一下老夫可放寬解了,歸去以後,頓時告訴鹽務局派人來運,以解燃眉之急!”

知縣說道:“方公子有所不知,海邊鹽場離咱這裡有千裡之遙,要先用馬車運出兩百多裡,纔到船埠,然後改成船運,到得端州,起碼要兩三個月,遠水救不了近火啊!”

馮捕頭聽得,決定把訪拿房和巡查隊全數變更起來,設關卡的設關卡,巡查的巡查,訪拿房的捕快,首要嚴查旅店,車站船埠和其他公家場合,給盜賊施加心機壓力,不讓他們這麼快把黃金運走,以耽誤破案時候。

知縣說道:“茶葉和食鹽都是屬於朝廷節製物品,用量較大,稅款支出也大,出售私鹽是屬於違法行動,要徹查案子的來龍去脈也不難,隻是他們早有勾搭,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也能讓他矇蔽過關,如許,三大船食鹽,他們賺得可就大了!”

但是,設法和實際總有一大段間隔,他能破案嗎?

“金蜜斯請帶你爹去飲藥膳,補補精力,照我估計,這件案應當產生在四更時分,很快就天亮,他們怕被人發明逃不出去,以是這一萬兩黃金,還藏在鎮裡的某個角落,隻要派人守住各個路口,他們就不敢冒然運出去,我們另有機遇奪返來!”

“那朝廷不會再把食鹽運過來嗎?”

方磊出穀時候不長,不曉得內裡的環境,到目前為止,他還未去過青山縣呢?

三人來到金鼎錢莊,金老闆無精打彩地坐在廳堂上,瞥見方磊,就好象抓到了一根拯救稻草,說道:“方公子!此次你必然要幫幫我,把案破了,把黃金追返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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