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慌亂親事[第1頁/共3頁]

以是明顯顧家有綺羅的庚帖了,但是,他們家還是找了個媒婆,帶著三十樣禮品過來,向他們提親。綺羅聽著內裡的敲敲打打,看了一下天,就直接低頭,用心做本身的事。這一步叫納采!

不過呢,她不由想想,她上一世這六禮如何過的?想不起來了,彷彿也很昌大,程家是依足了端方,真的是三書六禮,名媒正娶的她。

不過她現在卻想不起任何當時的事,當時太傷了,跟父母喧華,就算是他們勉強的同意了,但是感受上,除了神馳婚後的餬口以外,她彷彿就冇有彆的了。

不得不說顧仁真的很體貼了,他在綺羅十五及荊以後,就讓工匠打傢俱了,一水的老樟木,做好了,還放在工匠那兒打磨上油。到這會,恰好一氣拉到了段家,隻用重新再打磨,上一次清漆,就能非常標緻了。

綺羅和顧仁固然從小訂婚,但是都是口頭協意,但是題目是,就算是口頭協意,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不過就算有法律效力,該走的每一步都得再走一趟。

段家老爹醉心醫術,而他本身出身貧寒,哪曉得成個親這麼費事?而段大娘是感覺女兒還小,固然她攢了很多好東西,但是在統統冇談好,就去男家去量屋子、定製傢俱。傳出去很多刺耳,恐怕女兒嫁不出去?以是這個之前真做不了。

段大夫能說,本來是時候夠的,不是半路殺出一個貴公子嗎?他們兩家在醫藥界是排得上號的,不過老話還說呢,民不與官爭,何必來哉不是。當然這話他也就不嚇老妻了,直接讓她去籌辦就了。不過是多費錢!

第三步就是納吉了,就是男女兩邊實在都收到了對家的庚帖,除了供在先人牌位前,問休咎以外,實在根基上,這事就算定了。

段鼎和顧仁內心有了默契,天然都行動起來了。本來他們都訂婚多少年了,婚事三書六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六步。

但提及來是簡樸,但中間事多著呢。就算是顧段兩家算不上甚麼王謝大戶,就算把法度都簡化了很多,但起碼從談到成,中間也得起碼兩個月時候。這還是顧仁暗裡用力才勝利的。

此時的婚姻實在跟後代也差不了多少,男方出屋子,女方就要把屋子裝滿,因而最費事的一樣就是打傢俱。因為得先到男方家去量屋子,然後打上滿房的要用的傢俱。中國人的老禮,新人新氣像,不能用舊的。

但嫁衣、蓋頭要現繡,另有給男家長輩的衣服、鞋襪,這些都要時候來趕。現在猛不丁的,俄然說要女兒頓時結婚,段大娘真的連死的心都有了,直接拉著段大夫罵,問他早乾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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