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李小虎神采不虞,林軒有些忐忑的問道:“條約有甚麼題目嗎?”對這五首歌,林軒打心眼兒裡喜好,曉得隻要拿下這五首歌,必定能一炮而紅。都說無慾則剛,現在林軒心中小算盤打的叮噹響,當然也就剛不起來。

在電腦城裡裝體係的時候,贈送了好幾款正版遊戲光碟,紅色鑒戒、魔獸爭霸、星際爭霸,一個都不缺。不過李小虎不管宿世此生,都並不如何熱中玩這類單機遊戲,現在又冇有甚麼收集遊戲可玩,這台電腦擺在房間,也就隻要當打字機利用。

“老皇曆了,十幾年前的明星,現在都要加上‘過氣’兩個字,”常清文冇好氣的白了丈夫一眼,“並且說實話,老邁想進演藝圈,我是不如何同意的,他的性子太直,圈子裡很多事情隻怕都會看不慣,我怕他將來剛極易折。”

“咦,小虎你這搬甚麼東西呢?”兩人剛一進書店,常清文就看到了,“小明,你也來了,用飯了冇?”

林月就搖了點頭,當真的道:“這如何能行?版權讓渡是很嚴厲的事情,為免今後起膠葛,現在就不能怕費事。”

林軒的邊幅倒是冇出乎李小虎的設想,非常漂亮,標準的奶油小生,很有潛力成為一個偶像派的小白臉,看來兄妹倆的基因都是良好種類。

<求點擊!求保藏!求保舉!各種求!!!>

中午放學以後,李小虎與同桌張小明一起,把昨天下午謄寫的小說稿子,送到《神州武魂》雜誌社,謝龍君也守諾付出了稿費。

很多人都如許的心機,我的東西能夠給你,但你不能主動找我伸手要,你一伸手,我就要不爽。這是個很多人都有的通病,李小虎也不例外。

“李先生,這是歌曲版權讓渡的條約,”因為早晨另有晚自習要上,時候並不充盈,大師也就冇有多廢話,潘傑拿出一疊列印好的條約,遞給李小虎,“你能夠先看看,如果有甚麼題目,我們再籌議點竄。”

剛走到課堂門口,林月就嫣然笑道:“我大哥來了,在校門口等你呢。”

“對了,老邁體是真成了明星,你能夠給他做經紀人呢,”李正山見兒子悶不吭聲的上了樓,也不覺得意,笑著向老婆道:“你之前就是做這一行的,打仗過那麼多明星,也不說幫幫老邁?”

李小虎聳聳肩,不做辯論,究竟上他也想去見見將來的大舅哥。

“不會吧,一首歌才值三千塊錢?”李小虎翻看到讓渡代價的時候,差點失聲叫出來,心中暗自策畫道:“頒發權、署名權、點竄權、庇護作品完整權、複製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演出權、放映權、播送權、資訊收集傳播權、攝製權、改編權、翻譯權、彙編權、該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力,這些全都一股腦的讓渡出去,不就即是這首歌今後完整冇哥們兒甚麼事了?今後連版稅都冇的收,這何止是賤賣啊,大舅哥啊大舅哥,你可真是不刻薄。”

Tip:拒接垃圾,隻做精品。每一本書都經過挑選和稽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