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老秀才的兒子[第2頁/共3頁]

8號桌在最內裡,不過洋賊底子冇有要往裡走的意義,倚在吧檯上,衝內裡嚷了一句:“康龍!過來!小跑!”

文小成保持著人畜有害的淺笑,從對方衝動的神采中,感受著父親在監獄裡的品德魅力。

“如何個章程啊?小兄弟?”

文小成笑了,攔住正在收錢的羅漢,對大師道:“大夥彆湊了,今兒喝酒,我替我爸請請諸位,如何樣?”

身後洋賊的大脖溜就上來了,“小子,你想出來找你爸是如何著?違法的事可不能做!”

十塊錢先遞了疇昔,“發財啊,老闆!”文小成笑容可掬道。

文中觸及涉槍案件,不是誇大,按照《公安構造涉案槍支彈藥機能鑒定事情規定》,所發射彈丸的槍口比動能大於即是1.8焦耳每平方厘米時,一概認定為槍支。這殺傷力有多大?打身上也就是個紅點,根基上近間隔能夠射穿一張厚紙,你就要謹慎了。這不是危言聳聽,遵循現行標準,你的確是有罪的,判你一點弊端都冇有!這類案例層出不窮,記得前些天另有個小夥子疾呼:如果我有罪,請用我采辦的槍械槍斃我。如有書友是軍事迷,千萬彆對這類玩具槍掉以輕心,以免攤上無妄之災。另一方麵,也號令有關部分儘量完美相乾標準,把玩具槍當真槍來界定,實在是太不嚴厲了。

“算你懂事,我叫師兄,你就不能叫老弟,讓你叫哥你也屈得慌,老秀才的兒子,那就叫小秀才吧!”

洋賊樂了,“這是老秀才的兒子!”

康龍瞅了瞅文小成,滿臉迷惑,搖了點頭:“我見過?”

喝酒得費錢,不過這十幾號人裡,就冇有一個有錢的。大夥一個個的開端掏兜,你三十我五十的湊,十五六小我喝酒,哪怕就在路邊的大排檔擼串兒,想喝痛快了,也得四五百。洋賊兜裡就一百塊錢,現在在小成的襪子裡,大夥都拿錢,他兩手空空也不美意義,偷偷捅咕文小成:“小秀才,把你襪子裡那一百拿出來湊個分子,算咱倆出的,如何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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