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林記也是個風雅的,五千兩銀子眼睛眨也不眨的便允了。

掌櫃連連點頭,忙將手中所拿賬薄翻到三日前的頁麵,雙手呈給了上前的衙役。賬薄轉到於孝謙手裡,上前一看,公然有記錄,是八月十二日未時賣出去的,這掌櫃心細,還鄙人麵加了小注,買者是一個十7、八歲的少年男人,穿棕色細棉布衫,長相清秀,右眉上方另有一顆小黑痣

砒霜這東西是毒物,不謹慎吃了但是會死人的,普通的誰去買這玩意兒啊?一年半載的也不見個有人買的。

果然是砒霜!

“你買砒霜是做甚麼的?買了多少?”

“現在有一樁性命官司,本府傳你們來問話,務要據實答覆,不得坦白欺諉,你們可想清楚了?”

“蕭林氏,你可認罪?”

但還真有一家賣出去過,就在三天前。

“回大人,小的是城西瑞草堂的掌櫃,小的號上三天前曾賣出過兩錢砒霜。”

但……還是算了吧。

“民婦情願。”林寧率先道。

林寧倒是乾脆,“謝大人,當庭托付便可。”

於孝謙趁著衙役們分頭去傳人,暗自揣摩這事兒,偷眼去看林寧,長長的幕籬罩著,也看不清神采,但站姿倒是一副氣定神閒的模樣。

五千兩,對他們這些淺顯小老百姓來講是如何花也花不完了。

待要問時,卻見那張氏嚴峻的手腳並用,正從地上爬起來,麵上是粉飾不住的鎮靜,拿著那銀票交來回回的看了,跌跌撞撞的衝堂外走去,“三哥,三哥,我們有錢了,有錢了,我們能夠過好日子了!”

宋靈兒點頭,從袖中拿出五張銀票,交給一旁的衙役。

於孝謙接過看了,每張一千兩,一共五張,俱是興源號的銀票,作假不得。

多是為了歸去藥老鼠,但大多數人家,哪怕養上一隻貓,又或者買上幾個鼠夾子,也不會去賣砒霜,傷害性太高。

林寧微微一笑,欠了欠身,“回大人,事已至此,民婦冇甚麼好說的,既然確是林記的月餅致那婆婆和小兒逃亡,我們林記自當擔起這任務,林記情願補償。但不知這位夫人有何要求?”

那小廝一片茫然,見了藥鋪掌櫃,一晃神,方纔認出來。

聽到這裡忙點頭,“確有此事,隻是……”

那吳家冇有旁的親戚,這錢就相稱於都是張孀婦的,她又還年青,拿著銀子改了嫁,找個好人家,再生幾個大胖小子,那日子過得還不是想多美有多美?

倒是那張氏,許是跪得時候長了,一向有些不太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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