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聞那天夜裡,旗袍女對嚇得趴在地上的太爺爺說――你放心,我向來不傷害無辜。此次現身,也是曉得你是熱情腸的好人,必然能幫我。實在我也冇甚麼特彆要求,隻求你們過三天再遷山頂那座墓碑朝正西方的墳。
隻不過犯無赦纔不管彆人說甚麼,如何看他們,持續頒發高論:“前人和當代人的審美差彆還不止這些,比如唐朝以胖為美,而現在呢,女人們恨不得瘦成行走的骨架。不過就男人的目光,都是皮包骨有甚麼都雅的。妹子啊,還是要骨肉均勻手感好,該肉的處所肉,該瘦的處所瘦,凹凸有致才吸惹人。”
“不能用當代人的審美去衡量當代人的事嘛,你感覺這諢名低俗好笑,在當時可不得了,哪家孩子哭哭啼啼不肯睡覺,隻要說亂世邪針來抓你嘍,頓時滾去睡,聽話得不得了。”亂花讀心術的男人勾住吳臨水的脖子,鼻尖幾近湊到他臉上,姿式很含混。
本來,在上個世紀初,這一帶還不屬於都會的一部分,是個荒坡。也不知從甚麼年代開端的,那些家裡窮冇錢買棺材下葬的,凶死不能進家屬墳場的,冇後代的孤寡白叟,暴屍街頭的流浪漢,另有被處決的犯人。總之,冇法找個風水寶地好好安葬的逝者,根基在山坡上挖個坑埋下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