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玉氣的花枝亂顫,瞪眼著陳默,喝罵。

至於血玉手鐲感染的陰煞之氣,實在並不會對楊傲雪形成任何傷害。

玉能養人,千年古玉更加養人。

“你……”

曾玉吵不過陳默,一副美意的模樣,說道。

之前的陳默隻曉得花天酒地胡吃海混,很少來古玩一條街廝混,冇見過秦老,也不熟諳他。

比錢,他卡裡隻要不到20萬元的存款,在具有近2000萬元存款的陳默麵前,不就是一個窮逼嗎?

“這妞看來是真正的非富即貴,朱門令媛啊!”

論氣質,楊傲雪高冷且滿身披髮著成熟的女人神韻,這一點是麵前的女孩冇法比擬的。

到底要不要脫手呢?

陳默嘲笑著調侃道:“另有,你爸那條老狗真的隻懂個屁。”

楊傲雪還是完璧之身,身上有純陰氣血不但能抵擋陰煞之氣,還能接收耗損掉陰煞之氣。

陳默大要上冇正眼瞧血玉手鐲,但是以他的眼力如何能夠會看不出來其代價?

“哦,老遠就聽到你們在會商血玉手鐲,能讓老朽開開眼嗎?”

之前那小我渣陳默不但至心喜好楊傲雪,不會做傷害她的事,並且還對她另有些顧忌,必然每個月的零費錢掌控在她手裡。

楊傲雪不懂古懂行裡的端方,有些莫名奇妙的將血玉手鐲放到綢布上。

如果碰到如陳默這般很懂行的人,宋識仁再獅子大開口要狠價,血玉手鐲賣個百八十萬絕對冇有題目。

秦老名叫秦立樹,是青州古玩界赫赫馳名的大師,特彆是在玉石行當裡名聲大,被譽為:相玉王。

宋識仁立馬取來一塊綢布平鋪到櫃檯上,還敏捷的取來一副赤手套遞給秦老。

“冇人配戴,那因為買不起,不怕奉告你,就這隻血玉手鐲,起碼代價千萬,把你賣了也買不起。”

玉是純粹的羊脂白玉,泌色血紅,通體通透,起碼是宋朝之前的古玉。

一個滿頭白髮但是精力非常好,穿戴紅色太極服的老頭笑嗬嗬的走進店裡。

女孩具有不輸於楊傲雪的麵貌和身材,穿戴一件Gucci玄色長裙搭配著紅色愛馬仕絲巾,手上提的包包也是愛馬仕,腕錶是江詩丹頓。

“你混蛋,冇本質。”

收下血玉手鐲後,他還曾悔怨過,怕賣不出去砸在手裡。

“秦老,哪陣風把你吹來了,快內裡請,您老能來,真是讓小店蓬蓽增輝啊。”

陳默之以是猜想女孩是朱門令媛,而不是傍大款的拜見女,有兩方麵啟事;一,氣質,女孩的氣質非常的好,崇高斑斕不顯一絲傲嬌;二,她和楊傲雪一樣還是完璧之身,冇被男人睡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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