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的對,既然大哥說了把公司交給袁紅和我們共同辦理,那就必必要遵循遺言來。”

“袁紅,大哥的遺言如何寫的,就如何來,如何能隨便的竄改?”袁紅話音一落,李強第一個站了出來反對。

李家其他親戚也都紛繁開口,果斷分歧意把錢還給李欣。

以是,李家統統親戚都結合起來,一向要求把公司的辦理權收回來。

李欣並冇有去看王狀師拿出的證明,而是看向袁紅,問道:“袁姨,為甚麼要這麼做?”

讓她交出公司的辦理權能夠,但葉天明的錢,必必要還歸去。

王狀師說著,拿出了本身的狀師證,另有公證處出示的公證信。

王狀師推了推眼鏡,臉上暴露職業性的淺笑,看向李欣說道:“李蜜斯,這份遺言是李先生在半年前顛末公證處公證,拜托於我保管,如果李蜜斯對這份遺言的實在性有質疑的話,能夠去公證處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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