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們看出我的悲苦來,眉頭是最會出售人的。他們美意地給我先容女友,慘笑地搖首是我的答覆。我得等著她。初戀像幼年的寶貝永久是最甜美的,不管阿誰寶貝是一個小布人,還是幾塊小石子。漸漸地,我開端和幾個最知心的朋友議論她,他們看在我的麵上冇說她甚麼,但是假裝鬨著玩似的暗刺我,他們看我太愚,也就是說她不配一戀。他們越如許,我越固執。是她翻開了我的愛的園門,我得和她走到山窮水儘。憐比愛少著些味道,但是更多著些情麵。不久,我托朋友向她申明,我情願娶她。我本身冇膽量去。朋友返來,帶返來她的幾聲狂笑。她冇說彆的,隻狂笑了一陣。她是笑誰?笑我的愚,很好,多情的人不是常常有些傻氣嗎?這足以令人對勁。笑她本身,那隻是因為不美意義哭,過分悲鬱令人狂笑。

她笑了,搖點頭。

我很果斷,我握住她的腳,扯下她的襪,暴露冇有肉的一隻白腳骨。

“我把愛藏在心中,”她說,“拿精神掙來的茶飯營養著它。我深恐精神死了,愛便不存在,實在我是錯了,先不消說這個吧。他非常地妒忌,永久跟著我,不管我是乾甚麼。上哪兒去,他老跟著我。他找不出我的馬腳來,但是感覺出我是不愛他。漸漸地,他由討厭變成公開地唾罵我,乃至打我,他逼得我冇法兒不承認我的心是另有所寄。忍無可忍也就顧不及飯碗題目了。他把我趕出來,連一件長衫也冇給我留。我呢,父親還是和我要錢,我本身得吃得穿,並且我一貫吃好的穿好的慣了。為滿足精神,還得操縱精神,身材是現成的本錢。凡給我錢的便買去我點筋肉的笑。我很會笑:我照著鏡子練習那誘人的笑。環境的分歧令人做退一步想,如許零賣,倒是比整天叫那一個闊公子管著強一些。在街上,有多少人指著我的後影感喟,但是我到底是自在的,乃至是自大的,偶然候我與些打扮得不標緻的女子趕上,我也有些對勁。我一共打過四次胎,但是創痛疇昔便又笑了。

“愛在內心,唇不會閒著,誰教你不來吻我呢?”

“我隻能教小學,那點薪水還不敷父親買菸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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