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天後。

“大家都有的牌子就不值錢了,想要啊!”他瞪起眼睛,出聲道:“本身爭奪啊!”

夏昭建動動嘴,感慨道:“張生,你是一個值得來往的人,但是我作為大狀師很難為你做甚麼。”

張詠慶道:“好!”

李成豪鼓勵道:“還是武哥長進,全港大佬我最賞識武哥了,下回有冇有空一起到基輻逛街?”

“你有興趣的話能夠來台島談談。”

“嘶!”

在社團裡,倒是兄弟們的阿公,手足們的大佬!

隻要把兄弟當家人,把都會視作社團,對朋友們都好的人,纔有資格擔上教父兩個字。

其實在張國賓領受至公個人以後,就已經成為香江黑道的精力魁首,是全港江湖具成心味意義的人傑。

“基輻有甚麼好逛的,玩洋妞呀?”武兆楠喝著凍檸茶,李成豪連連點頭:“買飛機,買大炮,買竄天猴啊!”

“不錯!”

------題外話------

修允時判處刑期十二年,充公貪汙所得,罰金150萬港幣。

“張生!”

打的越出色,韓sir罪判的就越公理,市民就越高興,大狀師就越馳名譽,而告狀方麵會有專門的訴訟狀師停止,這是法律行業的兩個分支,不是大狀師的舞台。

“這但是一塊大肥肉。”

“朋友是不求回報的,能夠我是一個江湖人,不懂你的難處,但我曉得做狀師尋求的是甚麼,是公道!”張國賓翹起二郎腿,點上一支雪茄。

“韓禮榮的首要辯白點,是質疑警方辦案的法度,真被他打贏了,弛刑、脫罪並非不成能。”

隻要不盯著一部法律睜眼說瞎話,胡亂曲解、鼓吹、爭光法律,大狀師協會的存在就很精確。

“賓哥!”

隻要保護好跟和義海的豪情,緬北的礦區就必然安然,下回不足錢再跟豪哥買幾輛坦克就得,全當是和豪哥交庇護費了。

夏昭建收好拜托檔案,塞入辦公包,輕聲承諾:“我會以這起案子向社會闡述法律的公道,讓告狀者心折,讓被告者佩服,讓市民公家信賴法律!”

阿豪出於社團需求,必須留在香江守門。

能夠公道的解釋法律,便是大狀師的職責,至於法律的對錯,則是製定者的題目。

“職責地點!”

張國賓手指小扣桌麵,講道:“前警務處長的案子已經在中環法院審過一次,初級法院是最後一道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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