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桑標將柳清清送入何青的小院時,霍大當家便已籌算要讓他來當這個替罪羔羊,接受漕幫的肝火。
“並且...大要上是縣衙那位總捕頭綁架柳清清,可不是我!前幾日,我在回山之時,還給柳公荃送去了線索。他若已經找回了柳清清,那麼現在應當認定綁匪是何青纔對。”
霍青卻擺了擺手,道:“那可一定!剛纔不是說了嗎?冇有永久的朋友,也冇有永久的仇敵,但好處捆綁倒是能夠一向持續。我們入城那麼久,漕幫一向按兵不動,也並未傳出柳大蜜斯身亡的動靜。換言之,即便柳幫主此時曉得是我綁架了她女兒,隻要好處充足大,他還是能夠丟棄前嫌的。起碼,有這類能夠性在。”
屠傾城聽此,微哼了一聲。
或許餬口在這群掛著山賊燈號下的義兵部下,餬口會有所轉機呢?
站在浩繁淺顯百姓的角度,一旦分開了縣城,便相稱於放棄了本身運營多年的“家”,今後顛沛流浪,背井離鄉,前程未卜。
但如果真的,山賊義兵明日便會開倉放糧,佈施萬民的話,那走了難道就笨拙了?
“我們是山賊冇錯,以擄掠為生也冇錯。若隻是平常的一次下山買貨也就算了,我們搶完就走,一拍兩清。但現在我們不但要打下這座城池,更要穩穩守住,這就不得不考慮到城中肥羊的身分。不然,現在的鳳陽軍,就是今後的我們。那麼,我們還如何有籌馬與梁王坐下來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