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琳琳也顧不得吃菜,孤零零的坐在角落自斟自飲,抖著腦袋衝李葉和劉娜一個勁兒的翻白眼,猛地站起來,拍著桌子揚聲說:“太不像話了,太冇風格了,你們一夥人竟然將如此樸拙會餐的意義搞得烏煙瘴氣。”

我笑著不語,端著免費贈送的生果拚盤,向劉娜表示出去一下。

放好電池後嘗試著開了幾次機,玩弄了半天,但老是黑屏,我泄氣的低著頭,用拳頭輕錘腦袋,“真是夠癡人了,手機壞了,這下慘了。”手機是老爸為了嘉獎我考上Z大,趁著闤闠大跌價,花了一個月的人為買了兩個,我和哥哥每人一部。在當時是屬於最淺顯便宜的格式和機型,但畢竟是我平生第一次打仗的高科技電子產品,以是非常珍惜。

“喏,手機好了。”

我和周毅的相識相知,就像白水中染上的果汁,一點點,一寸寸的漸突變的有味道。

劉娜和杜世鵬這對情侶旁若無人的你儂我儂,杜世鵬在劉娜耳邊不知說了甚麼,惹的劉娜一頓嬌嗔吵架。

每天早上在圖書館門口列隊等開門、列隊領書卡、列隊還書,乃至列隊搶桌子,這個高高瘦瘦,很喜好穿白襯衣的男生老是呈現在我的視野。他不喜好說話,頭髮朋克卻不肮臟,喜好靠窗的角落,喜好看外文書和名流自傳。看書的時候喜好一手抵著額頭,另一手緩慢的轉筆,頎長的鉛筆在他矯捷的指尖像翩翩飛舞的竹蜻蜓。

時隔多年,阿誰陰雨天的圖書館,我與他的相遇,那雙苗條的雙手,阿誰耳釘,那纖長卻不羈的身形,都讓我難以健忘。常常碰到穿戴白襯衣的男生,我都會立足打量,並在心底與圖書館男生做比較,最後得出結論,不管哪個男生都穿不出他的味道,他很好的解釋了正式鬆散的白襯衣還能夠獲得重生,像夜店的瘋顛的披頭士與叱吒風雲的帶領者,那樣完整不搭邊卻又一樣有魅力。

“耶耶,太好了。”李葉和劉娜聽後,尖叫著呼應,我無法的點頭,如果真是喝醉,三小我我要如何照顧的過來,今晚必定又是一個不眠之夜。

正時,順窗飄進一陣輕風,朋克的頭髮搖擺起來,暴露右耳骨上的耳釘,簡樸的白鑽,鑲嵌在銀色的底托上,即便冇有陽光也那樣的刺眼閃亮。我怔住,這個男生是如何將放蕩不羈和翩翩文雅應用得這般渾然天成。

正在我煩惱不已的時候,一支苗條白淨,骨骼清楚的手,從我手裡抽脫手機,快速矯捷的卸下電池,用碳素水筆在手機上捅了幾下,又用橡皮擦了幾下電板,按上電池,伴跟著和旋的鈴聲,手機古蹟般的“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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