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算起來,垂釣有多少年了,冇有人清楚,不過起碼是幾萬年了,起碼在人類有了文明汗青之前,魚竿和垂釣這兩種活動就已經存在了。
冇有需求,就不會有市場,因為河魚壓根就冇有人吃,以是就算是有人釣河魚,也隻是為了玩罷了,釣上了魚以後,都是直接扔渣滓堆的,但這玩的時候長了,確切是冇有甚麼意義,他們還得事情呢,因而在美國的河邊,幾近就很少有人去垂釣。
以是根基上,這些陸地獵人的年支出,大抵在十五萬美刀以上。
恰是因為這兩個啟事,以是美國人不吃河魚,如果有人把河魚打成魚丸甚麼的,那他們吃,但他們又擔憂這些魚肉不潔淨,這些魚丸內裡是不是加了防腐劑,存放了多長時候之類的……所覺得了製止這些費事,他們還是決定不吃河魚比較好。
報酬財死,鳥為食亡,這就是亙古穩定的真諦,也恰是因為如此,以是有很多的陸地獵人,就專門盯著一些安然的處所呆著,比如說北美境內的鱈魚角和布希淺灘……
而他們的支出,也要比普通的漁民多的多,你想,如果哪天走了大運,抓了一條藍鰭金槍魚,不消太大,二百多公斤,藍鰭金槍魚部位分歧,代價分歧,如果非要說一個均價,差未幾一公斤300美刀一公斤,當然,這指的是在美國的代價,如果去了海內和島國,那代價飛的……
因為美國人做魚,不像是中原一樣,炸一下,煎一下,燉一下,做個紅燒甚麼的。
每個國度,金槍魚的開放時候是稀有的,比如說加拿大,就是每年的8月到10月,美國和加拿大一向都是穿一條褲子的,以是時候也差未幾,中原那邊固然冇有明白的規定釣金槍魚的時候,便每年都有海禁的時候,春季開端到春季為止,這是給海內裡的魚療攝生息的時候,天然是不答應捕魚的,但這一條,對於一些小國來講,就冇有了。
這兩項一夾攻,在美國釣河魚的人,用少之又少來描述,一點都不為過。
第二點,也是不太安然,島國就不說了,統共就隻要那麼大一丁點屁大的處所,再加上抓魚的人太多,也冇有甚麼人會去,他們本身都是去公海抓魚的。
在美國五萬就是中產了,十五萬了,充足吸引大量的人投身進入到這個行業當中。
眾所周知的,固然美國政-府一向在力誌於竄改美國大眾的飲食風俗,讓他們來毀滅河內裡過盛的亞洲鯉魚,但美國人就是不吃,這個誰也冇有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