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凡人乾了這活還能活嗎?
我癟了癟嘴,不就是欠他兩千三嗎,我找人乞貸還給他還不可嗎?甚麼做他的助手跟他上路收鬼,這是正凡人乾的活嗎?
“不是,你們曲解了,我纔剛到,你們……”
“嘴還挺硬。”阿誰民警挖苦地看著我,過來鹵莽地把我帶出去:“今晚就委曲你在拘留所待一晚了。”
明珠是海內著名的拍照師,這個女人能夠不用飯不睡覺,能夠在淩晨蓬頭垢麵地出門找我喝酒,但她獨一不會做的一件事就是如許對待她的拍照機。
民警問不出甚麼有效訊息,審判臨時告一段落,兩人出去籌議了兩分鐘,再返來時我發覺韓武的臉上暴露幾分不忍。
“不是。”韓武語氣陡峭,帶著一股想拋潔淨的冷意,“前兩天被擄掠的受害人。”
甚麼懷疑犯?我怔了下,看著韓武嚴厲的臉,又看了看地毯上的那一灘血,俄然明白過來,他們這是把我當作傷害明珠的凶手了!
我在內心腹誹,長得人模人樣,一點名流風采也冇有。
“是你?”
“哦。”民警眯了眯眼,然後勾起嘴角,“還真是剛巧啊。”
來的兩個男人穿戴差人禮服,此中拿槍對著我的阿誰是之前錄供詞的韓武。
伸手開了燈,看清楚地毯上的東西後,我的雙眼經不住睜大。
“明珠,是我寧歡,你在嗎?”
阿誰冷冰冰的民警把我扭送出去,坐上警車後座,我還是試圖跟副駕駛坐位的韓武解釋:“這位差人先生,我們之前見過的,你要信賴我……”
按了門鈴,試了幾次,冇人來開門。
他到了門口,要走時又轉過身,拿出一張一百塊遞過來,我內心驚奇又有一絲打動,就聞聲他說:“記賬上,你一共欠我兩千三,不要忘了。”
我的心格登一下,他這是覺得連擄掠都是我編造的了,完了,這回費事大了。
我懸著一顆心漸漸超出客堂,朝著內裡走,明珠的寢室就在內裡。門冇鎖,這又讓我不安幾分,她重視*,平時冇有需求連我都不能隨便進她的寢室,而現在竟然流派大開。
這……是血。
“我……”我正要開口,另一個民警走過來扯下我的手按在背後,我駭怪地想要抵擋,卻獲得對方冷冰冰的警告:“彆亂動!你現在是懷疑犯,給我誠懇點!”
疑問和擔憂同時在腦海中迴旋,讓我一時候亂了心境,冇有重視到外頭有人出去,比及腳步聲傳來時,我充滿防備地舉起拍照機做兵器,猛得回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