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值得光榮的是,我命不該絕,在這場車禍中苟活了下來。
一共三輛警車,出了郊區,在蜿蜒峻峭的公路上飛奔著。前麵一輛警車開道,前麵一輛警車殿後,我就被押坐在中間一輛警車裡,無神地望著窗外飛奔向後掠過的風景。警車裡都是荷槍實彈的差人,就算有梁山豪傑普通的義氣兄弟想要救我出來,也是冇有機遇的。
幾周後,我被警車押送去省級公安部,等候省群眾法院的訊斷。
但是,法律不給我時候,而現在,老天給了我一個逃竄的機遇,也是我獨一能逃脫的機遇……
在統統人的驚叫聲中,隻感到一陣天旋地轉,身子不斷的在車廂內翻滾碰撞著,在極度傷害和精力高度嚴峻的景象下,竟然感受不到疼痛,獨一的動機就是“我命休矣!”。但是如許的駭然持續不了多長時候,我很快就暈了疇昔。或者說死了疇昔。
在車子不遠處的草叢裡,我看到了彆的幾個押送我的警官,不過,他們此時都渾身血汙,有的斷了胳膊,有的丟了大腿,有的腦袋在岩壁上撞開了花,竟無平生還!看得我一陣接一陣的噁心。
固然我一向以為本身是冤枉的,固然統統的人都不信賴我會做出如許的事,但是統統的證據都指向了我:旅店電梯的監控,旅店內我和何靜赤身躺在一起,何靜身上遍及著我的指印與吻痕,另有法醫從何靜下體提取到的我的體液……在證據麵前,我的辯白和辯駁是慘白有力的,我強姦、殺人的罪名建立。
跑?是的。跑。我堅信我本身是被冤枉的,固然那早晨產生了甚麼事情我一無所知,就因為我一無所知,以是我冇有來由殛斃何靜,也冇有來由乾出這些喪儘天良的事情來。要想洗脫本身的罪名,隻要找出證據來證明我的明淨,或者說找出讒諂我的真凶。
此時不跑,更待何時?
我需求時候來為本身伸冤,需求時候來搜刮證據。
今後的事情我就不曉得了,也不知過了多久,渾渾噩噩中,模糊聽到有人在我耳邊呼喊:“鈞哥哥!鈞哥哥!……”
我下認識地抬了抬手,動了動腿,驚奇地發明,手上的手銬另有腳上的腳鐐都散落在草叢中,我靠,不會這麼巧吧,莫非翻車也能把手銬腳鐐撞斷,奇特就奇特在我的手腳都無缺無傷,除了身上都很多擦傷,手臂上撞了幾塊淤血外,摸摸頭上,彷彿鼓了好幾個包,除此以外,並無大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