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紅吧,不但是這些歌曲,就算是今後我給我mm寫的歌曲,除了電子版權,我都能夠賣給你,還是遵循分紅。”
“為甚麼選我?”出去今後,經紀人問李浩。
“好,我這就打電話。”
弄了半天李浩才明白,本來這傢夥籌辦買本身給李若夕的那幾首歌的版權,這絕對是不成能的,這玩意如何能夠賣。
“李先生,不美意義,這個還冇有安排,因為不曉得會不會簽約,以是安排經紀人隻能在簽約今後,不過也有幾小我選,要不然我把她們叫過來。”
“對不起,這個不能賣。”
當然是功德,不過這隻=環宇文娛公司來講,到李浩可不是甚麼功德,冇錯,如果是一個新人,估計這確切是功德,可李浩不如許以為,隻要李若夕能著名,這些版權就會有很大的代價。
“為甚麼?”韓風很不明白,這但是功德啊。
就算是彆的版權也能夠了,比如專輯,這個但是比電子版權還短長,李浩也想弄這個,可惜他冇有渠道,要不然發行專輯絕對比電子版權贏利。
兩小我握了一動手。
“最掉隊來的留下,彆的兩個能夠歸去了。”
李浩已經說的很清楚了,就是分紅,韓風也曉得,就算是本身有彆的設法也冇用,這個李浩不好對於,也隻能如許,最首要的是,李浩說了,今後他寫的歌曲也把版權交給本身,這就夠了。
再條約簽完今後,這位總監對李浩說道:“李先生您好,我是環宇文娛公司音樂總監韓風。”
柳紅有點嚴峻的說著,她還真驚駭說出來今後,李若夕要換經紀人,彆忘了經紀人的支出但是和本身帶的明星掛鉤,不過她也必須說出來,要讓李若夕曉得,要不然今後能夠很費事。
李浩就是跟著來看看,幫忙李若夕看一下條約,這個可不能草率,這些文娛公司心但是很黑的,一個不謹慎,就算是把你賣了你都不曉得。
韓風打了一個電話,不到五分鐘,就從內裡出去三小我,還是三個女人,春秋都在三十歲擺佈,人都不是很標緻,但是一看就很精乾。
“她們兩個但是比我強多了,帶過很多二線乃至一線明星,我隻帶過一些十八線明星。”
“若夕,遵循規定,簽約S級條約的職員,都要有一名經紀人,這個是你本身挑還是讓公司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