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則緋聞,關於一個男明星的緋聞。
我心亂如麻。
女的彷彿很享用的揚起了腦袋,在窗簾的遮擋下,兩人彷彿冇甚麼衣物。
我第一時候打車去了唐嬌之前地點的培訓黌舍。
她是真的陪人去旅店了?
男人是誰不體貼,歸正我也熟諳,看上麵簡樸的先容應當是一個明星,但能夠不止支流。
但是麵前報紙上的訊息吸引了我的重視。
大抵意義就是說這男明星深夜帶女子去旅店行歡,被人狗仔隊拍到了。
聽到這話我心很涼。
很快網上就有了相乾的鏈接。
從我看到報紙我還冇走進三十樓的電梯,我直接折返歸去找到徐強:“徐總,我需哀告假!我要去都城。”
但是江婉柔亮明身份後很輕易的讓我們出來了。
我一掌控緊了報紙。
文娛圈嘛,製造緋聞博眼球,吸引流量。
為甚麼?就為了所謂文娛圈裡的生長?
當唐嬌看到我跟江婉柔的時候也是一臉的驚奇:“你如何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