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現在,我並冇有預感到,這將會是我和溫哥的死彆。我和溫哥熟諳的時候不長,見麵的次數更是僅獨一過那麼幾次,但是我們兩之間真有酒逢知己的相知感。
我腦筋裡始終都還在回想全部事情的來龍去脈,從我第一次被人扔到河裡開端。
司機躊躇了會,卻還是說:“兄弟,這不是錢的事。你看他神采都白了,這還去江北,我怕他……”
這應當是外功,財老鼠必定還兼修了某種內功,要不然不成能達到內勁層次。
這色老頭固然癖好古怪,但到底是內勁妙手,對他的話我還是比較信賴的,躊躇了下,道:“回江北!”眼下長髮的血止住了,性命無礙,再去病院冒險明顯是冇有需求的了。
我把頭伸到窗戶內裡,衝著溫哥喊道:“溫哥,保重!”
我到他前麵去看他的背,觸目驚心,有塊巴掌大的玻璃片紮在他的背上,出來很深,流出來的鮮血在這短短時候內就已經把長髮的衣服都給浸紅了。他是為庇護我才受傷的,要不然,被這塊玻璃紮到的就是我。
“嗬嗬!”
我估摸著我如果說已經有快四個小時了的話,這大夫會申請把長髮當作小白鼠弄到嘗試室研討去。
三叔輕笑道:“都敢在你們車底下放炸彈,你說他們有多短長。”
我把我們到荊市後的遭受全數說給了三叔聽。
財老鼠這時俄然說:“來,莊小子,儂先扶著這個孬娃。”
溫哥也暴露稍稍輕鬆之色,對我說道:“莊兄弟,快些走吧!好好保重!”
我取出錢包,拿出一遝錢給他:“開車!”
我不耐煩了,直接取出槍指著司機,吼道:“現在就給我開車!”
槍這玩意兒的能力在此時現在還真比錢大很多,的士司機猛地放動手刹,踩下油門就往前麵駛去。
他是為救我才受傷的,如果我現在不顧他的死活而持續回江北,那我還算是小我嗎?
溫哥到長髮的背後去看,驚呼道:“他的傷口冇流血了!”
溫哥倒是在中間說:“不可,這個時候還去病院,就再也跑不掉了。”
我頭上,俄然響起長髮的悶哼聲。
我罵道:“你他媽的放屁,這還叫冇事啊?”我早就把長髮當作朋友了,現在更是把他當作兄弟。
長髮聽得直翻白眼,誰都曉得“孬娃”不是甚麼褒義詞。
我們持續攔車。
固然長髮是練家子,但這塊玻璃紮得太深了,如果遲延下去,連他也能夠會失血過量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