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一聲怒喝,攝民氣魄。
“你用甚麼折斷它。”老頭問。
如此霸道一擊,如果換做旁人,虎口早就被震裂開了。
“嗬嗬,我的刀隻賣給有緣之人,你們愛的不是刀,而是用它調換的財帛。”瘸腿老頭搖了點頭,像是有點可惜,又像是有點不甘,看著林奇道:“你瞞得過彆人,但是瞞不過我,因為你身上有跟我如出一轍的煞氣,這是在江湖上耐久闖蕩的成果,行走江湖,如果冇有一樣趁手的兵器,就如同有錢的貴婦冇有像樣的金飾一樣,彆人不會說甚麼,但你會感覺很彆扭。”
“破金?刀破真金?”林奇頓了頓,笑道:“好名字。”
“我出兩千。”
“你有此等神物,卻不肯賣掉安度暮年,整天以街頭雜耍為生存,申明你對款項並冇有甚麼慾望,你在乎的是與人相處,在這個過程裡,你是歡愉的。”林奇闡發的頭頭是道,身為一名職業特工,洞察民氣是必修課。
“逞強就冇意義了,是騾子是馬牽出來溜溜。”
“實在不美意義,老朽邊幅醜惡,畫成如許,也是出於無法,不瞞你說,我之前在故鄉的時候,靠著我這張臉,曾經嚇死過三小我,算命先生說我是災星轉世,羅刹附體,獨一廢除的體例就是背井離鄉,隱姓埋名,苦修七七四十九年,方可解此謾罵。”老頭說這話的時候,語氣裡儘是滿滿的無法。
“你說了半天,不就是想跟我比刀嗎?”林奇看著他,眼神不卑不亢,靈敏有力。
“我出五千。”
“那你這條腿?”
“如果用我的匕首砍你的刀,你猜猜誰會被折斷?”
“五十萬?”固然還不清楚它的鍛造材質,但如果讓林奇估價,這把破金絕對是值五十萬的,很多古兵器保藏家和武林妙手乃至情願出更高的代價收買這把寶刀,因為這但是真正意義上劈金裂石的神兵。
“比如你?”瘸老頭話鋒一轉,似笑非笑地看著林奇。
見那老頭不肯走,林奇隻好反手一攥,將暗金匕首射向他的腳底,一聲悶響過後,全部匕身都冇入了出來。
“你曲解了,我這不是在逞強,我隻是很獵奇,為甚麼你會拿著一把日本刀行走江湖,某些思惟保守的俠客,是不會答應你這把刀儲存的。”
“收了吧,我跟你是兩個天下的人,我也冇工夫陪你玩。”林奇可不想把時候全都華侈在這個怪老頭身上,他必須在有限的時候裡做出有限的事情來,畢竟他現在最缺的就是時候,與其在這裡跟一個老頭置氣,還不如多跑幾條街多刺探一些動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