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的事交給pol.ice去措置了,我的孃舅和老姨在和被打的孩子家人談補償題目!我11點回到了家裡,寫下了以上的話!簡樸的就是這些了,其他的明天再敘,頭很疼,身材也大麵積紅腫,我得睡覺了!明天再奉告其他朋友事情的停頓!
孩子他爹可算說話了,一口價,5W,兩清!我說你也不能你說5W就5W吧,再說我現在也冇那麼多錢!孩子他媽說,5W就想完了,不可,得10W!我就想,10W?10W夠蓋個當代化的養豬場把你們都關出來豬圈裡了!我說行,我去搞錢,讓我先看看孩子如何樣了!如許他們纔算讓我進了病房。
言歸正傳,孩子被救護車拉走以後,我也被到現場的1 1 0帶到了派出所!在車上我就想美意人真多哦,不曉得甚麼時候就報了警,來了以後和pol.ice說的特多,個個特主動,砸我冇瞥見,我踢孩子那一幕她們都描述的特詳細像工夫片一樣,就和她們親身踢的一樣!
中午孃舅約了派出所的幾小我用飯,我也在場!派出所的副所長說,這個事往大了說,能夠按用心傷害辦理,能夠備案,但是啟事比較特彆,並且有大眾瞥見事情顛末,按治安懲罰條例措置比較合適!如果對方情願通過民事調度補償的體例措置,那就簡樸多了!
上麵是一個小故事,全文入群可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