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身之前查閱過相乾的法律文獻,隻要男方分歧意,我必須向法院申述三次纔有效。在這期間,他隨時都能夠變本加厲地折磨我,我怕隻怕本身冇有阿誰命支撐到第三次。
被閨蜜這麼一說,我的內心暖洋洋的,渾身開端充滿鬥誌,彷彿誇姣的餬口就在不遠處等著我。
閨蜜奉告我,家庭暴力能夠量刑,最輕的也是刑事拘留,如果情節嚴峻的,還能夠麵對有期徒刑。
冇有想到竟然是阿誰男人打的電話,他尖著嗓子幸災樂禍的聲音從電話裡傳出來竟然比平時聽起來更加刺耳。
我點點頭,說:“我此次必然會讓他支出代價。”
閨蜜憐憫地看了我一眼,說:“這類事情像你這類涉世未深的家庭婦女當然不曉得,我爸是市局的,這內裡的水深得很。你隻要記著這句話就行了,有錢能使鬼推磨。要不是你的環境特彆,我就幫你問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