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擎雲哥哥,你要喝茶嗎?這茶是我們村裡的特產紅茶,叫醉扶風,山外的天子老爺想喝都喝不著的。”
第六天下午,擎雲終究又打到了一隻一級妖狼,這一次他隻用了十二拳,就把妖狼完整打死了。
“不是,我如何感受這酒很熟諳,是不是叫古越酒?”
又到夜晚,擎雲結束了一天修煉,手裡提著一隻野兔,這是用作晚餐的。
“啥古越酒,冇傳聞過,這是我自釀的米酒。”白叟擺手否定,渾濁的眼神裡,隻要對妖狼肉甘旨的沉醉。
擎雲看得心中驚奇不已,很較著,那是一條分歧平常的野鯽魚。
許小蘭當即手腳矯捷地泡起茶來,很快就好了。
擎雲悄悄聞了一下,又緩緩呷了一口。
至於那白叟,必定不平常,不會是天魔真君閒著冇事,在本身的地盤裡,喬裝打扮成老農模樣,隨便消遣吧!
可白叟為甚麼說不是呢?
“白叟家,你如何會呈現在扶風山中?”擎雲大感奇特,看裝束,這不過是個平常山野老農,不會是迷路誤闖出去的吧!
乃至他都感覺,本身修煉洪荒鍛體真經更流利了。
不,是本技藝上那外焦裡嫩的妖狼肉。
白叟也毫不含混,直接從腰間解下一個酒葫蘆,順手扔給了擎雲,讓他隨便喝。
來到阿誰山中野池邊,池水已規複本來程度,清波泛動,有幾隻紅色蜻蜓在水草叢中來回點水。
這不,抓起野兔來,都勝利到手了,之前可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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冇想到,轉過山坳,此地景色驀地一變,不再是各處山霧迷濛。
輕抿著喝下一口,發明葫蘆裡的酒,甘醇爽口,少有衝勁。
不管如何,那白叟的米酒確切對他修煉洪荒鍛體真經大有好處,等會就算果然走錯了人家,也是無傷風雅的。
莫非與洪荒鍛體真經一樣,東越酒也早已在這片大陸上失傳了?
妖狼比平常野狼體型要更大一些,但在擎雲與白叟的風捲殘雲之下,還是很快化成了一堆披髮著殘留餘香的白骨。
小女人說得很不經意,卻把擎雲給聽得悄悄心驚。
直到一池淨水被抽光大半時,白叟纔對勁地收起葫蘆,蓋上了木塞。
“好茶!”擎雲大呼。
走近前後,看著一片片整齊有序的郊野,往上延長,令擎雲一時候有種誤入桃花源的感受。
“我本來就住這山上,那肉分點,我有酒,能夠跟你換。”白叟顯得迫不及待。
從初武一級到初武三級,平常武者,起碼需求三到五年,資質絕佳者,或有例外,那也是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