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撿來的,誰敢冒然去領這麼一大筆----失物呢?錢一定到手,卻惹來了一身騷氣,得不償失。
這就是本書的創作啟事!
最後,答覆一些批評。有人說,既然是偷,還要美化他乾甚麼,總之是犯法。特彆已經偷了,書名還寫不叫小偷。
此中包含愛情、友情,含著一段餐館老闆被騙的故事,這類事情在社會上並很多見,藉助愛情之機,騙財偏色騙物,然後一走了之。被騙的如果是女方,多數會打掉牙往肚子裡咽,不再張揚,很少會有人去報警,免得丟人。但是成果就是,騙子的膽量越來越大。
或許某些人會在暮年總結平生,或許會有一些悔意,這就是很多功成名就的人物,不想讓本身的後代走本身的老路的啟事。鄭智化有首歌裡唱得好:說著言不由衷話,帶著偽善的麵具……
但是他們真的想這麼做嗎?筆者做太小買賣,創業多艱,略微體味一些,忙前忙後還要做三陪,賠錢賠時候賠精力,真的很不肯意。試想,誰又情願呢?誠懇做買賣不好嗎,非要搞一些歪門正道,來點虛的假的。當時候,真的健忘了本身纔是社會的仆人,那些手握權力的部分長官,隻是公仆罷了。坐在那邊是為了群眾辦事,轉過身去就是為了群眾幣辦事。這此中,隻能感慨我們的百姓認識了!
至於小偷的運氣,筆者也就是猜想了一下,隻是小偷認罪太早了,就算編個瞎話,也能敷衍一番。就說賣血、賣腎、賣器官掙的錢,警方如何好查去呢?丟錢的不去報案,小偷又能說出來錢大抵的出處,警方豈不成了----狗拿耗子多管閒事了。
此書事蹟普通,或許書中間理描述太多,又充滿了非正能量,筆者也信賴,很多設法切中了很多人的實在心抱負法,而不是口頭上的說法。既然和我想的一樣了,我還看它乾嗎?
麵對老賴,據理力圖是必須的,但是常常無用,就像一則動靜,坐霸老賴被正能量爆棚的一個小夥子揍了,但是本身卻要搭出來六萬元賠款以及半年監禁。對於賴皮,光有正能量是不敷的,還需求聰明!
很多人以為,寫誰不好,寫個賊,還要為小偷著書立傳。這類設法從一開端就錯了!
是黌舍的課程太掉隊,已經和社會嚴峻擺脫;還是我們混社會的路走錯了呢?為了孩子儘快切近實在的社會,黌舍要開設如何混社會、撈天下的課程,哪位家長會讓孩子去學這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