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你可知罪[第2頁/共3頁]

“大人……”馬班頭、李銀水兩小我大眼瞪小眼,這可如何是好。

王誌新點點頭,對李銀水報以一笑。

“哼!”王楓嘲笑道:“大膽刁民,見官不拜!竟敢在公堂之上,毆打被告,汝可知罪?”

“回大人,王子犯法與百姓同罪。”李銀水擦了把汗,持續說道:“白叟家教誨子孫,談不上毆打彆人。”

馬班頭開端並不曉得王誌新是誰,但是老頭子忍不住蹦出來了,他可就熟諳了。這是縣令大老爺的管家。昨日與前任縣令辦理交代手續等等,都是他白叟家出麵辦理的。如何俄然間就變成行凶的歹人了?這較著是神仙打鬥嘛。

“好!”王楓想了想,也不怕丟人了,在丟人與捱打之間,他甘願挑選前者。

馬班頭、李銀水見狀,趕緊上前把老王攔住,“垂白叟,您消消氣,消消氣。”

“大人!”王誌新拱了拱手,“老夫這是在經驗孫子,不犯國法!”

王楓從桌案上的簽筒裡抽出一根牙簽,扔了下去:“本官令你帶人,立即緝捕案犯王誌新到堂受審。”

當代但是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的父權社會。長輩打長輩,那可真的冇錯。李銀水固然想和稀泥,兩不相幫,但是王楓的觀點,他實在是找不到對的處所,隻能實話實說。

王誌新說完,拿著家法就想上去揍王楓。

馬班頭撿起捕簽一看,哭笑不得。簽筒裡的簽分紅、綠,兩種色彩。紅簽是刑簽,是命令動刑時用的,綠簽纔是捕簽。

王誌新這個氣啊,王楓啊王楓,你是翅膀硬了,老夫行的是家法,你捱了下打,竟然敢鬨到公堂上。公報私仇!真是豈有此理!

“老夫何罪之有?”

衙役們實在是受不了了,王大人的模樣本來就很搞笑,現在又鬨這一出,真是太可樂了。

“啊呸!”王楓也活力了,他但是穿越來的,可不關你家法不家法的。老不死的動手那麼狠,今兒要不把你送大牢裡,鬨成如許,這頓臭揍可真小不了。

李銀水難堪的笑了笑,點點頭。

“王大人,你身為朝廷命官,更應當遵循朝廷法紀。李書吏,朝廷命官毆打彆人,按《宋刑統》該如何措置?”

“啪!”王楓醒木一拍,指著王誌新大吼道,“大膽刁民,竟勇於公堂之上行凶,來人,給我拿下!”

“啪!”王楓醒木一拍,大喊:“馬班頭聽令,把這行凶欺主的惡仆關進大牢,本官他日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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