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間酒吧算不上是東陵市的頂級酒吧,來這裡的人也是魚龍稠濁,她對那些每年都要交昂揚的會費的初級酒吧冇興趣,不是缺阿誰錢,而是感覺內裡的人太無趣,不是一些所謂勝利人士就是一些無所事事、拿著爹媽辛苦掙來的銀子來蕭灑的富二代。

清歌算是侯明達熟諳的人中最聰明的存在,也是他最崇拜的人。固然不在一個黌舍讀書,但二人的乾係非常好,清歌還在海內的時候,他們常常一起玩兒,是鐵瓷。

清歌挑眉,“血腥瑪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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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歌眯眼,唇角一扯,“是啊,我想你了,我現在就能讓你心肝腎都疼。”

冇多久,一杯如彩虹般殘暴的酒就放在了清歌的麵前,“嚐嚐,這是我比來剛學的,名字就叫彩虹。”

被叫做猴子的那人哼了一聲,氣急,“清歌,都說了不要叫我猴子,我是馳名字的人,我叫侯明達。”

有人問為啥姐姐還在念大三,mm博士都讀完了,那是因為清歌智商高,是一起跳級的呀。

“你喜好給你喝。”清歌直接將酒推到他的麵前,這類奇特的味道她能喜好就怪了。

清歌發笑,這連京腔都出來了。她對侯明達那繁複的調酒伎倆冇甚麼興趣,眼神從他的身上移開,落在了舞池中。

侯明達傲嬌地哼了一聲,抬手勾住清歌的脖子,一副哥倆好的模樣,“算了,小爺大人有大量,看在你明天剛返國的份上,就不跟你計算了,走,小爺請你喝酒去,我跟你說,我比來新學會了一種雞尾酒,我調一杯給你嚐嚐,包管你會喜好。”

侯明達舒了一口氣,總算是讓她對勁了,“那我再給你嚐嚐彆的,是我最特長的。”說著,不等清歌迴應,就開端調酒。

聞言,侯明達眉頭微皺,拿過酒杯喝了一口,額,彷彿確切多了一點點,訕訕,“我再給你調一杯,這絕對不是我的水準,必然是我見到你太歡暢了纔會失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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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明達盯著清歌的臉,你說此人長得這麼標緻,說出口的話如何就那麼欠揍呢,可真讓他上去揍人他是不敢的,不是因為清歌是女孩子,而是因為無數次的經曆奉告他,麵前的人就算再有害那也是表象,這就是一隻披著羊皮的小狼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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