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靜的湖麵俄然被突破,一個敏捷的影子衝破水麵,猙獰的滿口獠牙呈現在巫妖麵前,但他冇慌,反而還很沉著,手往前一拍,長得和西瓜差未幾大的食人魚就被他拍進了湖裡,掀起一陣波瀾。

為了便利其他外來者前去霧之都,路上會設置很多唆使門路的路標,隻要跟著路標走,就會達到霧之都。

分開湖泊,看了一眼最後的城堡,約翰走了,朝著被霧霾遮天蔽日的地區走去,身影逐步被霧霾吞噬,終究看不見人。

“大眼怪”是一種很奇特又特彆的類人型種族,來源傳聞是太古期間之時就已經存在,作為輕易辨認特性的超大號眼睛能夠輕鬆穿透霧霾看清四周,並且智商也與人類無疑,具有奇特的說話和餬口風俗,他們的食品很廣漠,根基上隻如果能在霧霾前提儲存的植物,他們都能吃,嗯,他們是素食主義者,歸正約翰向來冇見過這些大眼睛寶寶吃過肉,口頭上說不吃,私底下誰曉得呢。

巫妖遇見此人皮仆人的時候是在七年前,當時候的巫妖還用著彆的皮膚招搖撞騙,混在人類中清閒安閒,趕上這表裡不一的傢夥美滿是在一場不測,這傢夥大要假裝一個好人,實在就是一個發賣人丁的人渣,很多女孩子就是被他這張臉和花言巧語騙了,至於為甚麼這傢夥要騙他,咳咳,當時不是冇有其他的人皮可供挑選,就隻要一個女孩子的人皮套在身上,加上本身常常獨來獨往,這才讓這傢夥盯上。然後?當然是乾掉他了,巫妖的天賦技術“人道之眼”,一眼就看破,對於心胸不軌的傢夥,巫妖可不會部下包涵。

以是,為了應對這類環境,巫妖每一次出門都會披上一件衣服來做保護,說是衣服,以巫妖的角度來看的確是衣服,穿在身上的東西不叫衣服還能叫甚麼,固然是人皮來著。

固然“霧霾洛德森”整天被霧霾覆蓋的地區,是被謾罵的,但還是另有其他生物居住在此中,“霧之都”恰是能夠適應霧霾氣候的生物堆積的都會,約翰前去的目標地恰是這座都會,以往的經濟來源和設備都是從這獲得的,現在也一樣。

………

現在,巫妖不是本來的巫妖,畢竟他是一種被世人痛恨鄙棄和驚駭的工具――險惡的巫妖,如果然這麼出去,萬一遇見了那些氣力不凡又公理感爆棚的煞筆,他又要免不了大戰一場,透露位置,還要麵對各國的通緝,被一大堆仇家追上門來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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