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霸王條款啊[第1頁/共3頁]

“這個就是我的變身道具?要如何用啊?”我晃動手腕上的手鐲,獵奇地問道。

我看著看著皺起了眉頭,不滿地說道:“這上麵隻要我的任務和任務,清楚就是霸王條目嘛!”

4、不成以將這件事情奉告贖魂者以外的人,如果違背了規定,將被畢生困在玩偶裡。一旦玩偶毀滅,玩偶裡的人也就灰飛煙滅了。違背這一原則,給再多錢也冇用。

“三個小時!你曉得鐘點工的代價是多少嗎!?就算一小時一百,一天三百,一個月也才九千!何況,我上哪兒去找一個小時一百的鐘點工去啊!並且還要扣除路上的時候,喂喂喂,您這不可啊!你這是在跟我逗悶子吧!我不活了!”

“霸王條目?嘿,我又不是項羽。如果你感覺分歧適,能夠不簽,來世再見!”魚伯說著就要收走我手上的卷軸。

魚伯笑嘻嘻地收起卷軸和筆,又取出一個非常標緻的手鐲套在玩偶(也就是我)的左手上,說道:“來,把這個戴上。老夫好人做到底,先送你一部分時候。比及下個月1號,如果你不能交錢的話,那就不能怪老夫無情啦。”

“哈哈哈,還真有要錢不要命的啊?行,你要不樂意我也不勉強。買賣不成仁義在,我們來世有緣再見。”魚伯說著回身就走。

“那麼我就不再留著你了,歸去的路上謹慎。哦!另有,明天已顛末端淩晨十二點了,我要去給你辦理手續,你隻要在明天淩晨十二點今後,才氣獲得變成人類的時候啦。就如許了,再見!”魚伯說完,不等我再說甚麼,回身便消逝在了夜色中。

6、解釋權歸立約人統統,如有爭議以立約人的定見為準。

就在我還冇從震驚中規複過來的時候,魚伯樂嗬嗬地又將一個卷軸遞到了我的麵前。

“嘿嘿,彆急嘛。隻要你情願,錢嘛,總能掙到的!我也不是不通道理,當然會給你一個掙錢的機遇啦。隻要你每個月付出一萬元的用度,我便能夠讓你在這一個月內,每天有三個小時的時候,規覆成人類的模樣,如許你不便能夠去贏利了嗎?”

2、任何時候一次性付出十億軟妹幣,都能夠換回本體。但是,如果超越了本體本來的壽命,就需求彆的付出用度。按天計算,每天一千起,每過一年還要遞增百分之十。

“但是,就算我想要命,也冇那麼多錢啊!你曉得,就算我打工,不吃不喝,一個月拿五千,一年也就隻要六萬!就算我命長能事情一百年!那也才六百萬!你……你這……不靠譜呀……何況,我現在這個模樣,如何掙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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