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有房一族(一)[第2頁/共3頁]

譚總甲又撚著美髯說道:“指教談不上,這街本來住的都是左衛軍戶,一總甲是五十戶,年生久了,有走的有來的,房也是分拆轉賣,當今有六十八戶,倒是民戶占了多數,街坊中既有當仆人軍士的,也有打雜幫傭、經商買賣。雖是有窮有富,但街坊鄰裡相處一貫不錯。”

譚順林唸完了,又對兩人說道:“二位聽清了便能夠畫押了。”

“立賣契人江有義,今因另居他處,有破瓦房住屋一所,合門市兩間,正房兩間,西配房三間,屋房大小共七間,計地八十三步(注:弓步,一弓步折2.8平米),門窗戶壁高低土木相連,四圍門壁及窗瓦磚石,並天井明堂及石俱全。坐落,東城井東坊二道街總甲譚順林處所,東至官街,南至周來福家牆為界,北至江旺家牆為界,西至本家牆角滴水為界。今憑官房牙說合,情出售與劉民有住坐,永久為業,三言議定,時價價銀四十一兩整,計稅三錢二分八厘,其銀當日公同收足,外無欠少。自賣以後,如有親族人等爭競者,賣主一麵承管。兩家甘心,各不懺悔,如有先悔之人,甘罰白米百石入官公用,立此賣契,永久為照。天啟七年四月二十七日。賣主江有義,中見人譚順林,左鄰江旺,右鄰周來福,房牙吳越,代書人陳則同。”

“無妨,城隍廟那邊有廚役市,每日都有些廚子等在那裡,專門就是上人家裡做飯席的。人為也不高,一日就是三五分銀。”說話的是右鄰周來福,他房屋在這院子的南邊,江南嘉興人,說一口怪怪的官話,是個裁縫,就在東門大街一家衣店做活。

譚總甲表情恰好,一揮手道:“不費事,江旺在你前一天,到時候讓他告訴你便是。”

譚總甲本日收成不錯,表情很好,過來跟劉民有提及這二道街環境。

“譚總甲這幾日我們清算伏貼,就找個飯店請街鄰吃個飯。到時還要費事譚總甲幫我們先容各位鄰居。”

譚總甲臨走對兩人交代道:“如果有事,不要客氣,儘管來找我,鄰裡互助都是該當的,你們剛來不熟,住久點就好了。”

當下大家歡暢,那本來的房東江有義也不當即走,此人不算大商家,人卻非常大氣,陳新曉得他是棉布販子,一向與他扳談,不一會,乾係已非常和諧。陳新問明他在南城的店鋪位置,籌辦偶然候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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