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見林爺爺手持一把閃爍著敞亮寒光的匕首,自妖狼的五穀循環地點而入,順勢而下,一張完整的狼皮,頓時被剝離下來,隻剩下血肉,狼血如湧,放射出來,落在了早已經籌辦好的大盆內裡,很快就湧滿了多數盆狼血。
用繩索把野狼吊在樹上,腳上頭下,上麵又放了一個大盆,用來盛血,彆的還放著幾個大盆,倒是用來盛肉。
萬壽村的白叟、婦孺,看著滿滿的肉,一個個的都裂著嘴笑,特彆是狗蛋、大丫,穿越此中,大聲的喊著,“我的,我的,我的,都是我的!”
統統籌辦安妥,在世人的諦視下,當下有著林爺爺親身操刀,籌辦把妖狼剝皮抽筋,取出血肉,來供大師食用,至於貴重的外相,卻會是拿到縣城去買。
狼皮、狼爪屬於林雷,明天拿著連同墨神豬一起去賣掉。
至於龐大的狼骨,林爺爺也是無可何如。
這些狼血,並不腥臭,反而披髮著一縷淡淡的暗香,世人聞了,就感覺有些神清氣爽,精力倍增。
狼血乃是寶藥,包含著妖狼接收的日月精華,貴重非常,淺顯人不成等閒服食,不然的話,狼血中包含的精氣,就會把一個淺顯人的經脈撐爆,令人吐血而亡。
“百無一用是墨客,讀書人就是個繡花枕頭,這騷動亂世,民不聊生,招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墨客,倒是不如招一個莽漢為婿。”
“不愧是得道的妖狼,一身氣血,都是寶藥,吃了今後,能夠讓人百病不生,身強體壯。”
每一小我,分了十五斤狼肉!
考證了本身並非英勇之人,林雷和村裡的世人,一起抬著獵來的野狼、野雞,墨神豬,進入村莊內裡。
把統統的肉都歸置整齊,血肉筋骨分開入盆後,林爺爺洗濯了雙手,把匕首收了。
至此狼肉分派均勻,各家取了一些狼骨,歸去熬湯,滿載而歸,大家心對勁足,喜氣洋洋,好像過年普通。
“全都是我的,我要吃肉,我要每天每天吃肉!”
“幸虧林爺爺法眼高超,戳穿了林雷真臉孔,不然的話,世人被矇在鼓裏,覺得他是個妙手,就想要把本身女兒嫁給他。”
林爺爺暗讚一聲,並不斷手,把狼皮放在一旁,匕首舞動,刷刷刷,血肉紛飛,一塊塊的血肉,都被林爺爺用匕首豆割出來,切成一塊塊的,放在了彆的一個大木盆中。
妖狼的皮膜筋骨都是非常的堅固的,想要開膛破肚倒是不易,但是天生萬物,天然有著其缺點,這妖狼的缺點,便在那五穀循環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