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警方挽救前,人質就算傷了或敲暈了個彆劫匪那也是侵占!

持槍暴徒復甦過來後,以為本身能夠是撞暈後被拋出車外摔斷手、磕破頭的;而至今還在搶救室搶救的駕駛暴徒冇法錄供詞。

那她是鵝毛還是蒲公英啊?!

被爆炸氣流衝上樹的……

鳥人竟然占我便宜!最後還把我一小我丟在樹杈上!

看到這輛舊吉普車呈現在視野中,他鎮靜的要命,一心衝上來要逼停吉普車。

從吉普車後排到車頭火線七八米的樹梢上頭――也不曉得她是如何被拋飛上去的?

可也應當和持槍暴徒一樣拋到火線路麵上好吧?

成果、成果就犯了新手常犯的弊端――百忙當中錯把油門當刹車踩了。

另有阿誰自稱是我“庇護神”的傢夥,不但抱了我,還咬了我的耳垂――那是情侶間的密切行動好不好?

“上學。”

真是的,如何把她丟在樹杈上就走了?

何況這周身炙熱的溫度,都有把她烤熟的局勢,一會她該如何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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