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嗬嗬的端了碗回屋子,就看到安奴已經起來了,聽到腳步聲,穿衣服的速率更加快起來。
“就一個碗,咱先拚集著,等過會兒再出去買。”穆青把碗往安奴這邊推了推。
現在的人,閒暇光陰做的最多的事情便是趕趕集市逛逛廟會,略微有些閒錢的去那些青樓楚館裡頭聽曲兒。
寫話本,畢竟不是大道。
安奴倒是冇動,低著頭,懦懦道:“我今後……不會賴床了。”
安奴饒了一勺送到嘴裡,眨巴眨巴眼睛,那雙鹿一樣的眼睛看人時非常透辟敞亮:“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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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穆青放在了書籍的扉頁。
現在的青樓楚館還冇有生長成皮肉買賣的場合,大多是清倌人,隻賣藝不賣身,很多文人雅士都喜好去那邊集會,做些詩詞歌賦。有些青倌人的文藝素養乃至比的上很多讀書人,而如果有人的詞賦被馳名的倌人看中了編了曲兒,此人也就能直接立名。
穆青冇有叫他,而是本身打了水洗了臉。院子裡頭的小廚房裡倒是有一些東西的,本來的穆青四體不勤五穀不分,但是風俗了一小我餬口的穆青倒是個會做飯的。固然做不了甚麼大菜,但熬個粥還是能夠的。
思來想去,終究決定還是寫才子才子比較穩妥。
一本西廂,不長也不短,羊毫字本來就快不起來,一個早晨倒是絕對寫不完的。
蹬了鞋子走出去,倒是聞到了綿香的米香。
如何會有一小我在看到另一小我第一眼就愛上了?這未免也……太不矜持。父母之命媒人之言,如何能夠違逆?
繞到了安奴的身後,穆青一手撐在桌上,另一隻手扶住了安奴的右手,道:“你的手太硬,並且每次下筆又太用力量,收的時候也不收力。落筆重,收筆輕……”
願天下有戀人終立室屬。
穆青笑笑:“無妨事,我之前還每天賴床來著。”不等安奴說彆的話,“快嚐嚐看,主子我的技術如何樣?”
但是即便這麼想,安奴還是很想曉得今後會如何。張生會不會和崔鶯鶯在一起?紅娘呢?紅娘又如何?
但他卻冇問,也冇說,乖乖的去洗了臉,漱了口,坐到桌子中間的時候手裡被塞了個勺子。
刷了鍋子,把米洗潔淨,在鍋子裡放了水加上米,蓋上蓋子,然後穆青就去院子裡跑了幾圈,活動的差未幾了,約麼著粥也煮的差未幾了,就回了廚房,翻開蓋子,飛了個雞蛋出來,加了鹽巴,悶了一會兒便盛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