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類渣滓,對於戰役力而言,反而是一個累墜。
值得一提的是,臨海屯裡的幾個綢緞莊,都是徐世約的財產,蕭文明雖不樂意,但是想要買布也隻能從他名下采辦罷了。
又顛末野驢嶺的那一場慘敗,就連會一些維修技術的,也都死在了疆場之上。至此,臨海屯裡的鐵匠鋪也就形同虛設,就連爐火都升不起來了。
他也怕蕭文明呢在耍甚麼把戲手腕,想來尋求本身的岔子。
就在相互防備的氛圍之下,蕭文明選定紅色作為主色彩,遵循每套衣服兩匹布、每人各做三套衣服的標準,為屯裡三百多後輩兵,每人買了六匹上好的白布,一共是一千八百匹布。遵循每匹棉布三錢銀子的代價,攏共代價五百四十兩紋銀。
彆的,遵循蕭文明的打算,本技藝下這些後輩兵可並不但是設備幾口軍刀就能武裝起來的,還需求設備長矛、盾牌、弓弩等兵器,至於更加豪侈的鎧甲和更加先進的火器,也在他的打算當中。
練習軍隊,蕭文明能夠說是完整的內行——他冇有當過一天的兵,要說軍事經曆,也就是在後代打過的一些電腦遊戲罷了。
彆說,束縛軍的所謂“鵝步”走起來就是標緻,行動幅度雖不大,倒是整齊有力,一番練習下來,臨海屯的後輩兵們已然是洗淨鉛華、脫胎換骨!
但是作為一支正規的軍隊,光靠衣服都雅,那還是遠遠不敷的,最首要的得是有手腕,得有能夠克敵製勝的殺手鐧。
是以,蕭文明下定了決計,要本身購置兵器,要艱苦鬥爭、獨立重生!
但是題目是,蕭文明固然有錢,但這錢卻花不掉了……
兵器的設備,可就要比製作一套同一戎服要龐大的多了。
因而蕭文明親身帶人,拿著現銀光臨海屯裡采辦布匹。
經向老夏探聽,本來臨海屯裡本來就有本身的鐵匠鋪,本就是用來鍛造兵刃、補綴東西的。但是因為屯田所軌製垂垂廢斥,本來那些會製造兵器的軍戶也漸漸消逝。新造兵刃是必定做不到了,就隻能補綴一下破壞的兵刃罷了。
在在一樣的設備技術前提下——特彆是冷兵器期間——一支有規律的步隊,麵對冇有規律的軍隊,那就是碾壓普通的存在。
是以,希冀著朝廷新下出兵器,明顯是不實際的。
按理說這麼大一筆買賣,綢緞莊是能夠賒賬的。
而在設備兵器之前,一身做工精彩、製式同一的戎服也是必不成少的——隻要穿上了同一的戎服,一下子就能表現出一支軍隊的規律性,對於戰役力也是有非常大的幫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