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香江警方的梁正華,賣力批示幫手偵破週中華一案。”香江警方這邊看到趙剛一行人走向了他們,也迎了過來,為首之人是個儀表堂堂的中年人,和趙剛相互還禮以後,他先自我先容。
陳西快步走疇昔,從地上撿起了那枚還在冒煙的金屬球,放回了儲物格密封好後,在電腦監控上抹去了本身的身影,並給門口的監控體係設置了個十秒的靜止畫麵。
梁正華點點頭,拿起一支鐳射筆,開端在檔案上指導解釋:“這小我,呈現在香江**,確切是在70年代,不過詳細是哪一年,目前還冇有申明。我們能查到的,隻是他第一次進入警方的視野時候,是1978年9月12日,他因為參與一起黑幫火併,而被捕,當時被判了監禁五年。而之以是會被判三年,是因為在抓捕他的過程中,有四名員警和兩名飛虎隊員被他打傷。而在黑幫火併中,被確認的,也有十五人被他打成重傷。當然,現在我們曉得了他為甚麼這麼能打了。說實話,你們大陸的特種軍隊都是怪物嗎?。”他最後一句話,較著就是在妒忌了。
說完,也不等趙剛說甚麼,就坐上了一輛停在他身邊的玄色商務車,其他國安的組員也跟著上車,隻留下阿誰要跟著趙剛走的人。